身边的榜样 | 黄海钦:坚守禁毒战线 守卫一方安宁

发布时间:[2022-08-22]  浏览次数:2502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1978年出生的黄海钦是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行家。18年来,他审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2000余件,审理过“11·24”特大海上走私毒品案等多个重特大案件,为“雷霆扫毒”专项行动和陆丰禁毒“摘帽”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他是辨法析理明断难案的里手,审理的广东“人肉搜索第一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配套指导性判例,审理的洪某制毒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毒品犯罪十大典型案例,他的《利用感冒药提炼麻黄素如何定性》一文量刑观点被刑法修正案采用;他是红土地上的法治“追光者”。
    他曾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2021年9月,他受邀出席了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的“扎根审判执行一线 践行司法为民”中外记者见面会。2022年1月,获评2021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

    今天,让我们一起重温先进典型的故事,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向英模学习!

    黄海钦,汕尾陆丰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主要荣誉: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


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
交给的责任扛在肩上

    这些年,我不管在什么岗位上,对党忠诚已成为了一种信念,一种巨大的、驱我前行的力量,体现到工作和行动上,就是再苦再难,也要把党和人民交给的责任义不容辞地担起来,越是艰辛越向前,带领干警干事创业。
    2017年,我担任庭长时审理“11.24” 特大海上走私毒案。该案毒品冰毒数量2.9吨,系我国近年来查获毒品冰毒成品最大的毒品案件。毒品危害身心健康,危害家庭,危害社会,作为审理毒品案件的法官,我清楚自己的责任。坚决打击毒品犯罪,依法严惩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百姓家庭幸福,维护公民身心健康,是党和国家对人民法院的重托,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由于18名被告人羁押在广州三个看守所,大部分是重刑犯乃至死刑犯。为了转押被告人,我们周密制定押解方案,两次抽调近百名警力,安全将被告人押解回汕尾看守所羁押;2017年8月份连续三天进行高强度的公开开庭审理。庭审期间,面对近30名辩护律师,我每天从上午九点持续开庭到晚上八点,中午就吃个盒饭又接着继续开庭,没有离开审判席一步。一位参与庭审安保工作的公安干警在庭审后写道:“经历了两天的庭审,从昨天的法庭调查到今天的举证质证,精彩无与伦比,简直在享受一场法律盛宴,既刺激又新奇。审判长好厉害,驾驭了整个审判过程,言辞威严,说理清晰,令我好生敬佩”。庭审结束后,我和合议庭其他法官立即投入研究案情,起草了十万多字的判决书。案件宣判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国家、省禁毒办和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2020年4月,我到陆丰法院上任后,摆在我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唐某标涉黑案、郑某原涉恶案、刘某成涉黑案等大案要案陆续起诉到法院,重大任务叠加,敏感案件多、限制条件多、涉案人员多,共计58名被告人异地羁押于广州、揭阳、汕尾。当时,受新冠疫情影响,各监管场所对转押及开庭提押工作限制十分严格。我明白法院所担负的责任,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也意识到这是一次磨炼和培养队伍的机会。我多次召集主管副院长、刑庭庭长、承办法官、法警队长进行研究,亲自审核工作总方案和警务押解、庭审安保、后勤保障、舆情应对等子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任务分工。通过积极协调、周密部署,先后调警400人次,警车70辆次,稳妥将58名被告人转押至陆丰市看守所;8月14日陆丰再次发生本土疫情影响之下,我沉着应对,采取了全员核酸检测等严格防控措施,共调警500人次,该案的审结得到了省法院的充分肯定,并被中新网、人民法院报等多家主流媒体转载报道。
    通过这一仗,我更加明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这句话的深刻道理,只要我们每名同志都把对党和人民的责任扛在肩上,我们就能凝聚起强大的意志,汇聚起强大的力量,勇往直前,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这也是我今后要经常思考的法院建设的着力点。

任何时候都要自觉弘扬司法工匠精神
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要求,我经常问自己,作为一名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是不是竭尽所能、倾尽全力,明察秋毫、定分止争,是否真正做到了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人民和实践的检验。
    法官办案不能简单一判了之,而要下功夫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余某华交通肇事案,从发案开始被害人家属就不断上访。市中院两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原审法院均采信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对余某华进行定罪量刑。案件再次上诉到中院,压力不言自明。我陷入沉思,一方面,根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余某华不应该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因为对方系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且系车辆失控撞向余某华驾驶的货车,鉴定机构的侦查实验印证了这一事实;另一方面,被害人家属一直上访且无法得到赔偿。我决定从做好被害人家属的服判息诉工作入手,一方面想尽办法给予被害人家属一定数额的司法救助款并协调民政部门等单位协助解决相关费用问题;另一方面做好物流公司的工作,从人道主义出发,对已经垫付的部分款项给予被害人家属作为经济补偿。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三番五次苦口婆心做工作,使得被害人家属、物流公司均无异议。最后,经院审委会讨论决定,依法改判余某华无罪,该案终审判决后,被害人家属表示服判息诉并获得最大限度的经济赔偿和补偿。我付出所有的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该案例先后入选全省法院2016年度十大刑事系列案例和《2018年中国法院年度案例》。
    法官办案,就如医生看病,要做到寻根究源,对症下药。陆丰萝卜开花案被业界称为蔬菜种业第一案,受到中国种子协会和种子业界的高度关注。该案的焦点问题是质量合格的种子跨区域销售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的问题。原审法院在该案被发回重审后仍以非法经营罪对被告人定罪处罚,农户因萝卜开花的索赔数额也达7000万元。案件再次上诉到中院,我通过仔细阅卷,发现该案涉及行政违法还是刑事违法的问题。那一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刚修订实施不久,中央也一再强调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虽然农户的损失十分巨大而且还涉及维稳问题,但是该案的终审判决必将影响到中国种子行业的长远发展。“隔行如隔山”,面对浩如烟海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我只好慢慢啃,几乎把所有涉及种子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都收集起来,一条一条进行研究,从法理和法律上明晰了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实行登记制度并不具有强制性,该案是违反了地方法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不能上升到刑责。因该案属于适用非法经营罪中的兜底条款,需就法律适用问题逐级请示上级法院。最终省法院批复认为被告人依法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历时五年的陆丰萝卜开花案终于画上了句号。终审判决得到种子业界的欢迎和肯定!
    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灵魂,体现在每个法官坚守法律的追求里,每个案子公正的判决里,更体现在群众“急难愁盼”的眼睛里。作为法官,任何时候都要忠于职守、忠诚履职,心细如发、一丝不苟,用自己的付出,收获群众的信任和满意。

任何时候都要身体力行
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从加入党组织的那天起,我就告诉自己,我是一名党员,要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当了法官,我仍然告诉自己,第一身份还是党员,要冲锋在前,挑重担子、干苦累活。我曾连续18年被评为优秀,我当庭长办的都是大案难案。2020年4月,我到陆丰法院担任院长后,更加注意严格要求自己,身体力行,以上率下。
2020年第一季度,受疫情影响,陆丰法院结案率下降,在汕尾两级法院中排名垫底。法官队伍青黄不接,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我上任后立即扑下身子了解掌握第一手情况、身先士卒深入基层解决问题,我跑遍了六个基层法庭,协调解决了看守所视频开庭系统,协调解决了南塘法庭多年未解决的用地难题!为了给干警树好榜样,我主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020年6月,陆丰法院受理了当地首宗“套路贷”恶势力团伙案件,我主动承办该案,利用晚上阅卷和撰写审理报告,把院领导“办真案、真办案”落到实处!通过示范带动,2020年,陆丰法院法官人均办案数增长66.6%。
    为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我带领陆丰法院广大干警多措并举狠抓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2020年调解案件1660件,调解率达54%,陆丰法院“打造‘少讼’‘无讼’良序,提高案件调解成功率”的新举措入选“2020年度广东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案例”。
    荣誉属于过去,奋斗成就未来。我将始终牢记组织培养的恩情,以忠诚铸就人格,用淡泊诠释信仰,带领陆丰法院干警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在海陆丰大地接续书写守护公平正义的最美华章!不负时代,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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