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巡察组向丰顺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4-04-03]  浏览次数:408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3月2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丰顺县人民法院党组情况反馈会在丰顺法院召开。会上,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叶敏强传达市委马正勇书记在书记专题会议上听取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汇报后作出的指示要求,反馈了巡察情况,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利珍代表市中院党组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丰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邹宇平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会上,叶敏强传达了市委书记马正勇在3月19日书记专题会议上听取本轮巡察情况汇报后作出的指示要求,并代表市委第四巡察组向丰顺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治引领不够强,履行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存在差距;二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压实,作风建设不严实;三是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弱项;四是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同时,提出三点整改意见。一要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二要坚持司法为民,认真履职尽责。三要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作风建设。

王利珍代表市中院党组就落实巡察整改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整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三要注重结合融合,狠抓源头治理,切实将标本兼治贯穿整改全过程。

邹宇平表示,对巡察组的意见建议,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以“决不回避遮掩”的担当,全盘认账领账。二要聚焦问题、压实责任,以“敢于刀刃向己”的决心,逐一对账销号。三要强化运用、抓好结合,以“全面推动发展”的成效,实现成果转化。

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陈文波,市委第四巡察组相关同志,丰顺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谢金润,县委组织部干部二室副主任陈文浩,丰顺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在编在职干警参加会议。

会前,市委第四巡察组向邹宇平同志简要反馈了巡察情况,邹宇平同志签收了反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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