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丰顺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法院公告 2024-12-27 16:33:5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上旬至2024年1月上旬,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丰顺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3月28日向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精心部署整改。3月28日,我院党组在收到市委第四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了动员部署会,由党组书记主持研究部署,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层层传导压力,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会议要求全院干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站在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切实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和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我院各项工作提质增效。3月份以来,共召开4次院党组会及党组(扩大)会议,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领导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院党组负总责、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调度,压实压细整改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责任,扎扎实实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6月7日,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负责同志到会指导,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全面梳理检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查摆,抓好问题整改。各部门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担负起所在部门、所在支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把职责、把问题摆进去,带头做好各项整改工作。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包干负责整改工作机制,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事事有结果。

(三)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措施。制定了《中共丰顺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全面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将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分析,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针对巡察反馈的四大方面29个问题,逐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细化形成了98条整改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四)坚持狠抓落实,逐一整改到位。8个整改牵头部门对照整改方案各负其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建立并实施“台账管理”和“销号落实”制度,制定整改进度情况表,采取对账销号制度,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结合全市法院开展的关于“狠抓落实年”行动专项部署,我院政治部(督察室)对各责任部门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责任部门,坚决追责问责。

(五)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成果。坚持“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统一,把解决突出问题和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聚焦巡察反馈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找出原因所在,做到边整改边总结边完善制度。截至9月24日,共修订或出台了《丰顺县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实施办法》《丰顺县人民法院信息公开发布管理办法》《关于案件审限管理的规定(试行)》《“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案件阅核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管辖权异议案件移送实施细则》《差旅费管理办法》《车辆管理规定》等制度19项、《2024年丰顺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丰顺县人民法院服务丰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工作要点》等工作计划2个、《丰顺法院关于执行终本案件零到位问题的调研报告》1份、《丰顺县人民法院年度考核方案》1个。通过整改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推动了管辖权异议案件移送不规范、案卷未及时归档等长期存在问题的解决,坚决以“严”的基调、“改”的决心,保证“治”的效果,从根本上防止问题的再次发生。

目前,2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7个,2个基本完成。

二、聚焦反馈问题,坚持对账销号,确保巡察整改取得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政治引领不够强,履行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存在差距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学用结合不紧密。

1.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仍有偏差”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院党组于5月24日、院党总支于5月27日分别组织学习关于“第一议题”的相关规定,通过学习加强对“第一议题”制度的概念、内涵的理解,进一步掌握“第一议题”的内涵与外延。

二是5月24日,党组会重新修订了《丰顺县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第一议题”制度的学习内容。

三是2024年以来,严格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完善政治要件台账,及时更新了第一、二、三季度的政治要件台账。

2.对“学习敏锐性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5月24日,党组会制定了《2024年丰顺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安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纳入学习计划。

二是6月3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7月5日,党组理论学习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强化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三是7月4日,邀请丰顺县委党校老师为全院干警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8月2日,丰顺法院院长为全院干警讲授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党课。

3.对“理论指导实践能力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6月14日,院党组印发《丰顺县人民法院服务丰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工作要点》,进一步增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防范化解重大问题楼盘案、服务大局工作的主动性,形成相关工作台账。

二是4月2日,成立了《丰顺县人民法院关于住房城乡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丰顺县住建局的沟通协作,加大对问题楼盘案件的诉前调解力度。

三是4月25日,我院与丰顺县司法局召开了丰顺县行政复议府院联动专题会。5月10日,我院与丰顺县司法局联合印发了《丰顺县人民法院 丰顺县司法局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工作制度》,主动参与行政案件的调解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提高行政纠纷化解实效。今年以来共受理2件行政争议诉前调解案件,调解成功1件。

四是3月27日,我院联合丰顺县检察院、公安局、林业局召开森林资源刑事司法联席会,对森林刑事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探讨。6月18日,我院联合丰顺县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丰顺县林业局,联合出台了《丰顺县关于建立“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的意见》,并召开座谈会。8月7日我院到丰顺县丰良镇丰京村森林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并联合县林长办、县林业局开展“林长+森林法官”联合普法宣传活动,教育引导村民要提高法治意识。

(二)党组作用不突出,引领力不够强

4.对“办案‘头雁效应’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7月2日,印发《丰顺县人民法院关于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规定(试行)》,提高了院领导办案任务数和明确庭长办案任务数,发挥院领导办案“头雁效应”、推动落实院庭领导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型案件。

二是进一步发挥好院领导办案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入额院领导参加开庭庭审活动。凡是入额院领导参加开庭(主审、参审)的案件,要求各业务庭在开庭前填写好《院领导参加庭审活动信息表》及简要案情报给审管办,由审管办汇总后报市中院审管办,接受市中院监督。

三是实行院领导办案情况季度通报,制作《院领导承办案件表》,并通过法院机关办公平台发给全体院领导,由院领导互相监督办案任务完成情况。截至11月30日,院领导主审案件83件,参审案件122件。

5.对“破解‘执行难’问题不够有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常态化开展执行问题专项治理活动。2024年已设置案款管理专员,明晰执行款存款余额构成,加强执行款管理。严格按照《丰顺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及时为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修复信用。2024年以来,每月对承办人的执行办案指标数据进行统计核查并上榜公布,形成比学赶超的良性竞争机制。

二是做好执行局领导班子配置。院党组根据队伍实际情况,在报请梅州中院备案及丰顺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配齐了执行局局长和一名副局长。目前执行局领导班子基本配齐。且执行局原执行一科及综合科仍各有一名副科长在执行局从事执行工作,两人也按规定协助执行局局长分管部分业务。院党组将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适时提任部分业务能力较强的年轻法官助理担任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三是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和攻坚小标的执行案件。对低于5万元小标的执行案件加大查人找物、现场调查力度,了解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线索等情况。2024年以来,截至11月30日,共受理5万元以下执行案件425件,结案417件,执行完毕332件,实际到位标的金额3733166.73元。

四是对执行终本案件零到位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丰顺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终本案件零到位问题的调研报告》。

6.对“‘四类案件’监管不够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刑庭、民事庭、丰良法庭、附城法庭分别组织所在部门全体干警学习了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

二是完善“四类案件”的监管制度,6月21日制定了《丰顺县人民法院“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加强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的监管。完善阅核制度,7月19日制定了《丰顺县人民法院关于案件阅核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四类案件”等裁判文书需由院庭长阅核把关。已组织相关业务庭室对上述两份文件进行学习。

三是实行周报告制度,审管办在丰顺法院工作周报中,专篇对“四类案件”标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供院领导决策参考。2024年以来,共发出周报通报32期,其中“四类案件”标识共16宗(已办结11宗),且均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三同步”工作。

(三)案件审判质效不够高,损害司法公信力

7.对“刑事犯罪和经济纠纷界限认定不清”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民事庭于5月27日、附城法庭于5月28日分别召开庭务会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6月3日组织召开刑事法官与民事法官全体会议,共同学习上述文件。

二是2月23日召开民商事法官会议对相关案件进行了评析研判,该案经市中院发回我院重审后,已重新立案审理并裁定驳回起诉,已将案件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三是审管办牵头发出通知,由各业务部门和审管办对2020年以来刑事犯罪和经济纠纷界限认定不清楚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已排查完毕,此类案件未有新增加。开展了2024年案件质量评查,随机抽查36件案件进行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院进行通报,促进提高案件质量。

四是7月5日,由分管副院长和政治部(督察室)人员对涉案法官进行提醒谈话,根据我院年终考核机制,将该问题纳入涉案法官年终绩效考核。

8.对“遗漏诉讼主体”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我院对相关案件已依法追加许某某作为反诉被告,已审理结案。7月4日,已对涉案法官进行提醒谈话,并将该问题纳入涉案法官年终绩效考核。

二是5月27日召开民商事法官会议,对该案件进行评析并学习《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主体方面的内容。同时,对自查发现的2020年以来新增加的4宗此类案件的承办人进行提醒谈话。

9.对“有案件遗漏判决内容”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5月27日召开民商事法官会议,对该案件进行评析。同时,经自查2020年以来的案件情况,此类案件未有新增加。

二是7月4日,已对涉案法官进行提醒谈话,并将该问题纳入涉案法官年终绩效考核。

(四)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到位,阵地建设力不足

10.对“政治术语表述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5月27日,院党总支通过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的形式,对意识形态、党务工作等方面开展自查进行了部署安排。

二是6月13日,院党总支通过查阅会议记录、查看工作台账等方式对部分党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督促各党支部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是7月4日,邀请丰顺县委党校老师为全院干警作意识形态专题讲座。

四是由院党总支组织对相关支部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作情况说明。

11.对“院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5月24日,院党组制定《2024年丰顺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安排》,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等内容列入计划安排。

二是7月11日,党组专题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对意识形态薄弱环节分析研判,提出改进措施,部署下一步工作。

三是7月11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组织专题学习讨论。

12.对“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不完善”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6月14日,院党组制定《丰顺县人民法院信息公开发布管理办法》,进一步落细落实意识形态制度建设。

二是6月14日,审管办组织部门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丰顺县人民法院信息公开发布管理办法》,提高意识形态安全意识。

三是2024年以来,我院已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即层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院长审核,院长签发同意后进行信息公开发布,签发表由审管办存档。

第二方面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压实,作风建设不严实

(一)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

13.对“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存在超干部管理权限处置干部的情况”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5月28日,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形式,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0月24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方式,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进行学习。

二是经与丰顺县纪委监委沟通,已于7月3日将4起5人违反工作纪律和审判程序的线索书面报告丰顺县纪委监委,由丰顺县纪委监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相关程序处置。

三是我院已于2022年12月重新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根据重新调整的党风廉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

四是已重新修订《丰顺县人民法院党风廉政责任清单》,按照规定,将党组每年不少于1次专题听取并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修改为不少于2次。

14.对“谈话提醒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未做到应谈尽谈”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6月14日,院党组重新修订了《丰顺县人民法院谈话提醒工作机制》,将案件质量评查中存在不合格案件、瑕疵案件、问题案件相关责任人纳入谈话对象。

二是7月5日,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和政治部(督察室)人员对2020年以来案件评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案件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是政治部(督察室)已将案件质量评查出来存在“不合格案件、瑕疵案件、问题案件”等情况的纳入相关责任人的年终绩效考核。

15.对“执纪问责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6月21日修订印发了《丰顺县人民法院关于案件审限管理的规定(试行)》,进一步完善审限管理,规范案件审限变更程序。

二是由审管办牵头发出通知,各业务部门于6月28日前以部门会议的形式组织学习了《广东法院关于案件审限变更管理的规定》和今年5月份省法院举办的综合提升审判质效培训班关于审限管理的课件内容,进一步规范审限管理。

三是政治部(督察室)于7月3日已将涉案法官的问题情况提交党组会研究,由党组讨论决定涉案法官处理方案,并移交丰顺县纪委监委处置。

(二)司法作风不够严实,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16.对“院党组对信访工作不够重视,未建立信访处置制度,处置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6月26日,立案庭与政治部(督察室)联合组织我院相关部门干警对《信访工作条例》《广东法院深入推动涉诉信访实质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信访文件开展学习,提升干警的信访工作处置能力。

二是5月29日,政治部(督察室)将涉案信访件,移送至丰顺县公安局相关职能部门,丰顺县公安局当天将处置结果及时反馈给我院。

三是5月29日,组织全院各部门的信访联络员,对法院内部“有信必复”信访系统开展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信访联络员对信访流转、处置等有关程序的运用能力。

四是7月3日,出台了《丰顺县人民法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程》,成立办理群众来信工作领导小组,对群众来信的接受登记、分流回复、办理答复、监督考核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7.对“司法作风飘浮,徒增当事人诉累”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6月11日,综合庭涉案书记员就该问题情况,在所在庭室作书面检讨,涉案审判团队就管辖权异议移送错误作书面情况说明。

二是8月16日,院党组制定《丰顺县人民法院关于管辖权异议案件移送实施细则》,对管辖权异议案件的移送条件、移送方式、移送流程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8月20日、8月29日,立案庭、综合庭分别组织学习《丰顺县人民法院关于管辖权异议案件移送实施细则》。

三是8月27日,由分管副院长和政治部(督察室)人员对涉案的综合庭审判团队进行提醒谈话,并进行通报。

四是8月29日,涉案的综合庭法官审判团队就管辖权异议移送的情况在党组会上向党组一一作说明和检讨。

五是9月24日,对涉案法官审判团队工作失误有关情况进行全院通报。

18.对“文风不实,公文办理中存在较多错漏”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5月21日,政治部(督察室)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关于公文管理的相关规定,提高干警对公文行文的知识储配,提高公文的严肃性、规范性。

二是2024年以来,严格按照公文管理的相关规定,对需要正式行文的材料,按照拟稿、审稿、核稿、签发的程序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文件材料不出错。

三是2024年3月,刑庭已将涉案取保候审决定书涂改之处加盖校对章,将执行回执归入预留页。

四是7月4日,由分管副院长与政治部(督察室)人员对文风不实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强化逐级审核把关责任。

(三)后勤管理不规范,财物管理和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

19.对“警用装备管理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基本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法警大队严格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公务用枪管理使用操作细则》,形成管理台账,并于4月28日五一节前、9月14日中秋节前等重大节假日放假前,安排人员对枪弹库开展节前安全检查,检查登记造册。

二是5月29日,组织法警大队2名枪管员学习《人民法院公务用枪管理使用操作细则》。

三是617日,法警大队书面委托丰顺县公安局对我院现配备的寿命超20年年限的公务用弹予以销毁,同时购买新公务子弹。根据丰顺县公安局转来文件通知,我院现有的手枪所配套使用的公务用弹,因型号老旧无法购买。院党组讨论同意后,再次书面委托公安局对本院目前配备的公务手枪及公务子弹进行销毁,同时向其申请购买式手枪及配套子弹,以全面更新我院的公务用枪及子弹。丰顺县公安局及时回复本院,拟于20251月中上旬接收本院现有的手枪及子弹,并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20.对“案件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8月23日,综合办档案室档案员组织各业务部门书记员开展档案业务培训,学习《丰顺县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加强档案管理,规范案件归档。

二是综合办档案室和执行局内勤人员及时跟进并督促执行案件承办人,对执行局2020年以来未归档的453宗卷宗完成归档并移交入库管理,453宗案件全部已完成归档。

三是2024年以来,综合办档案室每月对各业务部门归档进展情况通过粤政易工作群进行通报,每季度对超三个月以上未归档的卷宗材料梳理汇总形成台账,纳入承办人的年终绩效考核。

21.对“财物管理和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8月16日,院党组修订了《丰顺县人民法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对报销误餐补助增加结合公务用车GPS所显示的车辆轨迹和返回单位时间进行核验,严格规范误餐补助报销,并于8月21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

二是从2024年1月1日起,综合办已实行办公物品专人负责采购和管理,分别由不同人员进行采购和管理;2023年12月已实行办公物品采购事前审批和领用登记相结合的形式,做到办公物品入库出库相符一致。

三是7月25日,在全院干警大会时组织干警学习《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我院全体在编在职干警均已开通公务卡。

四是7月9日,院党组修订了《丰顺县人民法院车辆管理规定》,对车辆维修维护均实行事前审批,确保车辆维修维护事前事后与实际相符,并于8月21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

第三方面问题: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弱项

(一)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够规范

22.对“存在院长办公会直接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和项目实施后才提交党组会研究的情况”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2024年以来,我院严格执行《中共丰顺县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

二是2023年11月,我院已成立《丰顺县人民法院内部控制工作小组》。2024年5月内控工作小组组织学习《中共丰顺县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规则》,对项目实施和涉及二万以上(含)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党组研究决定同意后再实施。

三是2024年以来,我院严格按照2023年制定的《丰顺县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执行议事决策,明确了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范围。

(二)组织生活不规范、不严肃

23.“党支部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院党总支于4月7日召开总支支委会议,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等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部署。

二是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提高支部建设工作水平。

三是院党总支组织各党支部对照组织生活不规范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于6月13日组织人员进行督查。

四是6月21日,院党总支面向全院党务工作者,就发展党员、组织生活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

五是对发展党员工作把关不严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该4名党员的入党情况作了详细书面说明。

(三)激励干部考核作用不突出

24.对“考核激励功能作用弱化,未结合工作实绩表现,科学评价考核干部”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政治部(督察室)于5月24日组织了专题学习会,对《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进行学习,通过学习对考核制度规定有更清晰了解,提高考核激励的统筹谋划作用。

二是7月18日,院党组修订完善《员额法官绩效考评办法》等绩效考核制度,对相关考核指标进一步量化,并设置评先评优“排除”条件,避免出现不合格的人员被评为“优秀”或“嘉奖”。

三是8月19日,院党组制定了《丰顺县人民法院年度考核办法》,对年度考核工作进行了规范,合理确定考核奖励指标比例,确保各类别人员均有一定比例。明确了每年度评先评优基层法庭干警不少于1名。2023年年度考核优秀已向组织部推荐了基层法庭干警作为考核优秀人选,有2名干警年度考核评为优秀。

(四)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不够到位

25.对“法官办案能力仍有待提升,部分法官发改案件较多”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5月20日,5月27日,5月29日,民事庭、丰良法庭、附城法庭分别通过庭务会,组织部门全体干警学习了《丰顺县人民法院发改案件分析研判制度》,推动制度进一步落实。

二是积极组织法官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和人民法院大讲堂视频培训,进一步提高法官的办案能力水平。今年以来,共组织参加上级法院大讲堂视频培训15场次。

三是7月4日,由分管副院长和政治部(督察室)人员对涉案3名法官进行提醒谈话,并将该问题纳入涉案法官年终绩效考核。

26.对“司法警察编队管理未按文件要求执行”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政治部(督察室)于5月21日,党组于11月28日分别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编队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范司法警察队伍规定,提高对司法警察队伍管理的认识,规范司法警察队伍建设。

二是开展专项自查自纠清理整治工作,对借用其他部门时间超期的人员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经排查,共有5名司法警察借用时间超期,经院党组研究后于8月19日将相关人员调整归队。

三是坚持从严治警,制定印发了《丰顺县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完善司法警察抽调借用程序细则》,规范完善了司法警察借用程序细则,加强统筹配置,形成合理使用警力的长效机制,提升警队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27.对“对年轻干部压担锻炼不够,大约一半的基层法庭副职空缺”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对全院的职数进行摸排并形成摸排情况表,明晰各内设部门、人民法庭空缺数及人员配备条件。党组根据摸排情况确定本年度干部晋升计划,解决干警的相关待遇,激发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年轻干部的培养工作。

二是稳步推进年轻干部担任部门副职,压担锻炼年轻干部。2023年底提拔2名年轻干警分别担任综合办副主任、人民法庭副庭长,2024年提拔3名年轻干警分别担任执行局副局长、民庭副庭长、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另调整1名年轻法官到基层法庭担任副庭长(负责人)。

三是做好干警职务职级晋升工作,激发工作积极性。院党组经向县委组织部请示沟通,依照程序分批次为部分任职年限较长符合晋升条件的干警办理晋升工作,如2023年12月为1名司法行政人员、4名审判辅助人员办理职级晋升,2024年分4批次为3名员额法官、4名司法警察、2名司法行政人员、7名审判辅助人员办理职务职级晋升手续。

第四方面问题: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一)上轮巡察指出固定资产登记管理不健全问题整改不到位

28.对“目前仍然有4处房产长期闲置。大部分高值、可移动固定资产未落实责任人,存在资产流失的风险。未按制度定期开展年度资产管理自查,2020年底至今未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存在固定资产登记不明晰问题,有1473.07平方米面积的架空层和套房与法院大楼合并登记为“办公用房”,未作分类管理登记”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基本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6月14日,综合办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广东省省以下统管法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7月10日印发了党组研究修订的《丰顺县人民法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由综合办牵头组织学习,加强资产管理。

二是经党组讨论同意后,于5月10日聘请中介机构梅州市正信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对我院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落实固定资产责任人,明晰固定资产登记并作分类管理登记。9月5日,梅州正信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对固定资产进行专项清理的情况报告》,明晰了固定资产登记,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贴条形码标签管理,落实责任人,同时对房产进行分类管理登记。

三是加快闲置资产处置。我院于4月23日在诉讼服务中心门口的法院公告栏张贴了《丰顺县人民法院闲置资产公开招租公告》,拟对丰顺县汤坑镇石碑街两处闲置房产进行公开招租,其中一处闲置房产已于5月11日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另一闲置房因未有人联系承租事宜,经院党组重新讨论后,拟改造成“老干部活动中心”。经党组会研究同意,将丰顺县汤坑镇法苑小区两套闲置的毛坯套房,待2025年2月份预算到位后,立即启动将该处房产,根据实际情况改造为“干警文化沙龙”和“法官之家”。

(二)上轮巡察指出的“印章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到位

29.对“目前仍然存在用印登记表‘批准人’一栏本应由有关领导签名的最终由经办人代签或无签名的情况。丰顺县人民法院院印、院长签名章、财务专用章均由同1人保管,存在管理风险”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6月14日修订了《丰顺县人民法院印章使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印章管理和使用。

二是调整印章保管人,“丰顺县人民法院院印” “财务专用章”“院长签名章”由不同人员保管,相互监督,消除管理风险。

三是2024年以来,需用印的必须经有关领导在用印批准人一栏上签名后方可用印,杜绝出现代签或无签名的情况。

三、坚持标本兼治,巩固巡察成果,推进法院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经过6个月的集中整改,我院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应该清醒认识到,目前还有不少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仍需要在下来的工作中常抓不懈。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整改的要求,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从严从实,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一)始终扛牢整改责任,狠抓整改落实不放松。始终把贯彻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放在重要位置,不折不扣地坚决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坚决防止“过关”心态,坚决克服闯关松劲思想,压紧压实责任链条,继续紧盯问题整改清单,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久久为功,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加强重点整改任务攻关,强化内部协同联动,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以“钉钉子”精神紧盯不放,确保整改问题全部落地见效;对已取得的整改成效适时展开“回头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二)不断加强政治建设,筑牢政治忠诚之魂。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毫不动摇地牢牢把握法院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捍卫“两个确立”落实到严守纪律规矩、践行对党忠诚的具体行动上,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实际成效。

(三)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严字当头抓班子带队伍,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院纵深发展。强化党总支、各党支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将责任层层传导、级级压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持续加强党纪学习教育,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持之以恒完善关键领域风险防范,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锻造本领过硬法院队伍。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与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持续深化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优化梯次结构,推动干部轮岗交流常态化,激发干警干事创业动力。加强队伍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改进司法作风,提高队伍业务水平,营造风清气正、奋勇争先良好氛围,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过硬法院队伍。

(五)坚持抓好成果转化,推动法院工作提质增效。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在全力护航丰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中,抓好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营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以“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理念,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和反映突出的问题,探索创新诉讼服务和执行工作方式,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深化“丰调语顺”调解工作品牌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不断提高审判执行质效,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的成果转化为推进丰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丰顺苏区高质量振兴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我院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更加坚定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考察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和视察澳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扎实苦干、锐意进取,继续抓好后续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切实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推动我院工作提档升级,以高质量的审判质效护航丰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3-6688606;邮政信箱:丰顺县汤坑镇市政大道530号;邮政编码:514300;电子邮箱:fsfyzzb@163.com。


中共丰顺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