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高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过渡、招聘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关于重新核定全市法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配备数量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工作需要,为补充我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空缺,现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5名。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共招聘5名,其中院本部4名、留隍法庭1名,具体见《招聘岗位表、名额及职责》(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心里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应聘人员须以最高学历报考;
(五)年龄18-28周岁(年龄计算至招聘公告刊登报名截止日);
(六)须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三)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尚未有结论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七)具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八)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点设在丰顺法院五楼政治部(督察室)。
3.报名材料:
(1)丰顺县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本人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0753--6688805
本院地址:丰顺县汤坑镇市政大道530号
(二)资格审核
由丰顺法院政治部(督察室)汇总报名资料,初步审核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在审核意见反馈后3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供,逾期未提供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25%、技能测试成绩25%、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25%+技能测试×25%+面试×50%)。
1.笔试
笔试为综合素质测试,包括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廉政纪律、书记员岗位工作相关知识、基础法律知识等,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详见准考证,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为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考试方式为看打,考生按照提供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录入系统,以录入内容的完整性、全面性等综合评分,测试时间20分钟。
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详见准考证,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3.面试
根据笔试、技能测试综合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次序,考生面试每人10分钟。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评参试人员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与报考岗位的适配程度。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政审
综合总成绩及体检结果,对通过体检的考生进行政审,审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审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初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人员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聘用人员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四、福利待遇
试用期及转正工资参照政府雇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规定
公示期满一年内,当出现递补情形的,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
丰顺县人民法院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