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2015.11.09-11.13)
法院公告 2015-11-09 00:00:00

案号:(2015)梅丰法民二初字第133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曾祥文

被告:林玉来

立案日期:2015年07月15日

开庭时间:2015年11月10日 09时00分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

主审法官:陈文新

书记员:易海艳

 

案号:(2015)梅丰法民一初字第80号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黄承瑞

被告:杜广文、黄少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公司东山营业部

立案日期:2015年09月21日

开庭时间:2015年11月10日 09时00分

开庭地点:第二审判庭

主审法官:刘和亮

书记员:赖江林

 

案号:(2015)梅丰法丰民初字第140号

案由:离婚纠纷

原告:李英杰

被告:刘德钱

立案日期:2015年10月08日

开庭时间:2015年11月10日 09时00分

开庭地点:丰良人民法庭

主审法官:胡海奎

书记员:饶海华

 

案号:(2015)梅丰法留民初字第83号

案由:离婚纠纷

原告:李冉英

被告:李海彬

立案日期:2015年07月15日

开庭时间:2015年11月10日 09时30分

开庭地点:留隍人民法庭

主审法官:郑绍裕

书记员:罗佩芝

 

案号:(2015)梅丰法民二初字第140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徐位强

被告:林玉来、徐冬梅

立案日期:2015年07月21日

开庭时间:2015年11月10日 11时00分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

主审法官:陈辉

书记员:侯丽珠

 

案号:(2015)梅丰法民二初字第217号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黄文兴、黄凤珍

被告:丰顺县美景房地开发有限公司

立案日期:2015年10月21日

开庭时间:2015年11月10日 15时00分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

主审法官:刘和亮

书记员:易海艳

 

案号:(2015)梅丰法民二初字第142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徐甘露

被告:王红香

立案日期:2015年07月21日

开庭时间:2015年11月11日 09时00分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

主审法官:陈文新

书记员:侯丽珠

 

案号:(2015)梅丰法民一初字第84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梅州市绿阳农科有限公司

被告:丰顺县穗光菇厂、吴献光、丰顺穗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立案日期:2015年09月28日

开庭时间:2015年11月11日 09时00分

开庭地点:第二审判庭

主审法官:刘和亮

书记员:赖江林

 

案号:(2015)梅丰法丰民初字第141号

案由:离婚纠纷

原告:朱文栋

被告:黄小妹

立案日期:2015年10月08日

开庭时间:2015年11月11日 09时00分

开庭地点:丰良人民法庭

主审法官:胡海奎

书记员:陈会兰

 

案号:(2015)梅丰法附民初字第75号

案由:离婚纠纷

原告:徐源

被告:李贞妹

立案日期:2015年05月11日

开庭时间:2015年11月11日 10时00分

开庭地点:附城人民法庭

主审法官:杨伟雄

书记员:陈采红

 

案号:(2015)梅丰法民二初字第196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顺县支行

被告:丰顺县埔寨奇丽钢艺铸造厂、谢绍其、谢志辉

立案日期:2015年09月21日

开庭时间:2015年11月12日 09时00分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

主审法官:陈文新

书记员:侯丽珠

 

案号:(2015)梅丰法汤民初字第130号

案由:离婚纠纷

原告:罗燕双

被告:王新文

立案日期:2015年10月13日

开庭时间:2015年11月12日 09时00分

开庭地点:汤南人民法庭

主审法官:陈洋聪

书记员:严明珠

 

案号:(2015)梅丰法留民初字第122号

案由:离婚纠纷

原告:罗娟兰

被告:吴意浮

立案日期:2015年10月15日

开庭时间:2015年11月12日 09时30分

开庭地点:留隍人民法庭

主审法官:郑绍裕

书记员:罗佩芝

 

案号:(2015)梅丰法民二初字第141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徐位强、徐金荣

被告:林玉来

立案日期:2015年07月21日

开庭时间:2015年11月13日 09时00分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

主审法官:朱春生

书记员:易海艳

 

案号:(2015)梅丰法丰民初字第144号

案由:离婚纠纷

原告:汪灵考

被告:吴柔洁

立案日期:2015年10月14日

开庭时间:2015年11月13日 09时00分

开庭地点:丰良人民法庭

主审法官:胡海奎

书记员:饶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