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严惩涉黑恶犯罪及“保护伞”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区法院近期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和“保护伞”案件的基本情况,同时公布6起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和4件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典型案例。
据悉,12月27日、28日,广西高院组织全区法院集中开庭审理宣判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共宣判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6件93人,恶势力犯罪案件30件189人,“保护伞”案件4件4人。其中,桂林市李佳等38人、玉林市杜一欢等30人、南宁市苏斌成等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百色市周晟民等15人、河池市杨良乾等9人、钦州市陈立培等13人恶势力犯罪案,桂林市的刘永祥、肖翔、李靓、廖双双4件4人“保护伞”案,将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发布会还通报,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区党委的部署,科学谋划、依法履职,精心组织、迅速行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取得显著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