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同志来看望你了,不要哭了,要笑,要感谢他们!”申请人黄某的儿子接过执行干警递过去的信息确认表递到父亲手里,看到父亲手指按模激动地一阵颤抖,随之更控制不住情绪,一度泪流满面。
今年72岁的黄某因中风瘫痪,需长期依靠药物维持,因无其他收入,平时和妻子两人相依为命艰难度日。2014年的9月,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郑某驾驶的一辆小型客车夺走了黄某老伴吴某的生命,对黄某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无奈之下黄某的儿女向我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审理判决郑某应赔偿3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郑某一直未予履行,黄某遂向我院申请执行。我院执行局收到黄某执行案件后立即启动执行程序,对郑某进行财产查控。因当前未能对郑某的财产进行变价,申请人黄某身体不适,亟需资金度过当前困境。我院将此案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考虑到黄某长期瘫痪在床,行动不适,执行干警遂决定亲自上门为其办理司法救助手续。
近年来,我院持续加大对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完善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制度,最大限度的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解决困难当事人的生活困难,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执行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