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2018年最后一天,没有假期将至的懈怠,没有躲避严寒的闲散,这依旧是开平法院执行干警努力工作的普通一天.可就在这一天,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外出查封时,遇上了一位不一般的“大哥”,这执行过程真可谓是曲折。
2018年12月31日下午4时许,我院执行干警前往苍城镇对一宗买卖合同纠纷涉案财产张贴查封公告,公告张贴完毕后,案外人项某趁执行干警不留意,公然撕毁了公告,随后执行干警将其现场控制后带回了法院。回到法院后,项某反复表示自己并不知道撕毁的是法院公告,且态度恶劣、行为嚣张,在法院大吵大闹拒不配合。
鉴于项某的行为已严重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项某处以罚款两万元。
尊重司法、维护司法权威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公民应以合法的手段和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切妨碍司法机关司法活动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