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上午,丰顺法院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在丰顺县丰良镇丰京村村委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滥伐林木罪刑事案件,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寓教于审,将严肃的庭审现场化为生动的普法课堂,进一步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3月2日,被告人朱某向丰顺县某有限公司购买位于丰顺县丰良镇某村等地约3400亩桉树林,桉树林木销售合同书约定由朱某负责办理批砍林木手续。2021年上半年,朱某在未核对采伐许可证范围的情况下,雇佣工人在丰顺县丰良镇某村等地超出采伐许可证审批范围采伐桉树。
在巡回审判庭审过程中,法庭认真听取了公诉人和被告人的意见,充分保障了各方的诉讼权利。被告人朱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表示认罪认罚,对自己滥伐林木的犯罪行为后悔不已,并支付了因超审批范围砍伐造成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赔偿金。该案将择期宣判。
为突出巡回审判法治教育效果,在庭审结束后,丰顺法院联合丰顺县林长办、丰顺县林业局开展“林长+森林法官”联合普法活动,结合本次审理的案件以案释法,从生态环境保护、森林防火等多角度讲解了滥伐林木、失火烧毁森林造成的危害以及可能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教育引导村民要提高法治意识,保护好生态环境。通过现场讲解和走街入户等方式,解答群众各类法律咨询,向群众发放各类防火、环保等宣传手册,进一步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
下来,丰顺法院将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主动延伸诉讼服务,积极探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新模式,运用巡回审判护航“绿水青山”。同时,针对基层易发频发的滥伐林木、失火烧毁林木等各类纠纷,不断拓展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以案释法零距离普法教育,不断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