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作出专门部署,强调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确保社会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近年来,广东省梅州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关于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运行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十条工作措施,通过指导调解、多元共治、诉调对接等举措,助力综治中心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高效运作,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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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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