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对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增强领导干部以及人民调解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11月23日下午,丰顺法院联合县普法办开展旁听民事案件庭审活动,县直行政执法单位法制审核部门负责人以及各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共40人参与了本次活动。
此次旁听的案件选取了与基层工作密切相关的返还原物纠纷案。原告繆某林与被告繆某亿因八乡山镇硿尾村东心坑一处自留山的经营权引发纠纷,原告认为该自留山是在1981年期间由当时的上八乡人民公社工作组分配给其父亲名下的,有《丰顺县社员自留山证》可以证明,但是后来被被告占用并种上了茶苗,因此起诉至丰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归还自留山生产经营权。
庭审中,承办法官有力掌握庭审节奏,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整场庭审秩序井然,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鲜活、生动的法治课。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零距离观摩民事案件庭审,对法院审理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等有了更直观的认知,深刻认识到学习、理解、运用民法典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性,将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加强民法典学习,努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依法行政意识,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上一篇:丰顺法院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下一篇:丰顺法院开展意识形态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