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法院四项措施推进刑事案件 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工作动态 2018-03-22 00:00:00

丰顺法院四项措施推进刑事案件

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自2018年1月全省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以来,丰顺法院采取四项措施,积极稳妥推进该项工作。至3月21日,共受理刑事案件29宗30人,均在送达起诉书副本当日向被告人发出法律援助/法律帮助告知书,对被告人提交的法律援助申请及时转交法律援助机构受理。除被告人已自行委托辩护人的外,其余刑事案件被告人均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当日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派驻律师提供的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服务。

一是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刑庭组织全体人员认真、逐条学习《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充分认识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对开展该项工作作具体部署。

二是加强与法律援助机构协调沟通。县法院主动与县法律援助处进行协调沟通,对《办法》内容解读取得了一致认识,形成推进试点工作共识。县法律援助处制定了派驻值班律师制度,确保工作日内有值班律师为被告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

三是制定规范统一的格式文本。法院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制作格式规范、要素齐全的法律援助/法律帮助告知(通知)书格式文本。在送达起诉书副本时一并送达被告人,确保被告人能充分了解其诉讼权利。

    四是重视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辩解、辩护意见。充分保障律师的阅卷权、知情权以及会见、举证质证等方面执业权利。重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辩护意见,对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辩解、辩护意见未予采纳的,在裁判理由说理方面作出有针对性分析,说明不予采纳的理由。2018年受案至今,暂无一起刑事上诉、抗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