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法院为19名农民工追回143万多元工资款
年关将至,丰顺法院加大对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成功执结了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件,为19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款1436021元。2月2日上午,丰顺法院举行涉民生案件农民工工资款集中发放活动,现场为该19名农民工发放1436021元工资款。
2014年5月5日,被执行人梅州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与丰顺县潭江镇人民政府签订《广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建丰顺县潭江中学工程项目,至2016年8月7日,该工程项目已经全面竣工且验收合格。期间,某公司雇佣杨某、胡某等19名农民工在工地上负责泥水工、水电字牌制作安装、砌砖墙等项目。该工程竣工后,某公司却迟迟未向杨某、胡某等19名农民工支付全部的工资款。为追回被拖欠的工资款,杨某、胡某等19名农民工多次向政府部门求助,请求政府责令某公司付清工资款。在潭江镇政府的协调下,某公司对结欠杨某、胡某等19名农民工各自工资数额进行确认,但之后却拒绝支付。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杨某、胡某等19名农民工于2017年11月17日将该公司起诉至丰顺法院,请求判令某公司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款及利息。丰顺法院受理该系列案件后,承办法官迅速组织某公司和19名农民工进行协调沟通,积极做当事人调解工作。通过法院调解,确定某公司应向杨某、胡某等19名农民工支付工资款共1436021元。
因某公司未按照法院调解书依法履行支付工资义务,杨某、胡某等19名农民工于今年1月19日向丰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丰顺法院受理该拖欠工资款系列案件后,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执行小组,第一时间查控了被执行人某公司的第三方到期债权,并迅速与潭江镇政府联系。通过与潭江镇政府协商,潭江镇政府于1月30日将支付给被执行人某公司的工程款1436021元划拨到法院执行账户中,杨某、胡某等19名农民工于2月2日上午到法院领取了上述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