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16-12-24 梅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袁晓敏 通讯员刘志平)昨日上午,我市基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在兴宁市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明年1月1日起,全市的基层行政案件将统一由兴宁市人民法院受理。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洪适权,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彭耀新,市委常委、兴宁市委书记陈志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勇生,以及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参加挂牌仪式。挂牌仪式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思彬主持。
据悉,我市基层法院近两年受理行政案件213件,占全市两级法院受理案件总数的35%。为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明年1月1日起,我市辖区内8个基层法院管辖的所有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赔偿案件、行政非诉案件的审查(不包括司法赔偿案件),将统一由兴宁市人民法院受理,其他基层人民法院不再受理。此外,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不实行集中管辖,仍由申请人所在地或不动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负责。
洪适权表示,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有助于更好地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和社会依法治理。他要求,基层法院要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化解新矛盾和新问题;统筹推进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办案水平;加强沟通协调,狠抓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司法。
刘思彬认为,集中管辖法院的挂牌,标志着梅州法院行政审判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他表示,基层行政案件特别是民告官案件中,通过跨区域法院集中审判,可有效排除干扰,消除百姓疑虑,提高司法公信力。
上一篇:梅州191名入额法官集体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