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
工作动态 2016-05-23 00:00:00

来源: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5月13日,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传达贯彻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中山座谈会会议精神和全省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内部会议精神,组织学习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常青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基层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刑庭庭长及市中院刑庭全体干部共20多人参加了会议。

   李常青副院长传达了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中山座谈会会议精神,并对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确保案件依法审理。各基层法院要认真组织学习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保全面贯彻、正确适用。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同时,加强毒品犯罪案件的审理,要转变观念,正确理解和把握“从严惩处”的内涵,切实履行证据审查职责。二是要加强调研,总结实践经验。各基层法院要加强调研工作,针对审理贪污贿赂案件的审判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实践经验。三是要加强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各基层法院要及时审理在办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通过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上网,增强人民群众对贪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的了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