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法院四项措施全面规范司法行为
工作动态 2016-01-12 00:00:00

近年来,丰顺法院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采取四项措施全面规范司法行为,大力提升办案质效。2013年以来,案件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等指标值均保持在较高水平,案件结案率高于全市法院平均水平,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全市法院最低,一审服判息诉率和调解撤诉率均为全市法院最高,无一案件超审限。

    一是强化立案窗口建设,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强化诉前指导,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举证责任、诉讼风险等方面予以提示,积极引导当事人理性参与诉讼。适应立案登记制改革需要,及时更改《诉讼指南》,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补充的材料,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建成独立的视频接访室,安排专人负责信访接待,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各类涉诉信访案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解决涉诉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依法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用,为农民工追讨工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优化审判管理流程,规范审判执行行为。深化审判业务系统信息化应用,通过系统化方式规范立审执工作流程,实现所有案件网上全程留痕、网上监控关键节点,完善案件审判执行流程的管理。全面推行刑事审判量刑规范化改革,积极采纳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认真听取被告人对量刑的意见,做到罪刑适应,罚当其罪。加强民事案件调解工作,缩短诉讼周期,降低诉讼成本。改革裁判文书,创新实行裁判文书附录法律条文制度,发出了全市法院首份表格式民事裁判文书,方便当事人理解判决内容。积极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做到支持与监督并重,促进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加强执行案件分权流程管理,实施主动执行制度,开通全国法院“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制度,提高执行效率。

    三是完善司法公开工作,发挥正面导向作用。依托上级法院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大力推进“阳光司法”,以公开促规范、保公正。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机关和四个人民法庭的审判庭均加装了录音录像视频监控探头,机关大中小等五个审判庭还安装了数字化法庭系统,对案件庭审过程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和同步刻录光盘。完善主动公开方式,升级法院门户网站,开通新浪、腾讯两个官方微博,更换立案大厅司法公开电子显示屏和查询触摸屏。加强司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和网络,以案普法,更好地发挥司法宣传的正面导向作用。

    四是健全内外监督机制,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强化对司法权行使的内部监督,积极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纪律教育学习月和院庭领导廉政约谈活动,切实改进司法作风。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每年除了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审议以外,对法院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和法院改革等重要工作和部署均及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不定期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旁听案件审理、见证案件执行和参与案件调解等活动,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与县人大和县司法局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人民陪审员陪审普通程序案件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