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离婚后隐匿财产 两地法院协作促执行
工作动态 2014-08-25 00:00:00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法院的执行干警来到丰顺县,请求丰顺县法院协助执行一起因离婚纠纷引发的返还财物案件,返还的财物是一辆大型汽吊车。最终,在两地法院干警的合作下,该汽吊车在汤坑镇被找到,依法扣押并当场返还给当事人。

据了解,家住江苏省灌云县的女子卞某与男子穆某因感情不和,于去年5月协议离婚,双方约定一辆汽吊车归女方所有。此后,穆某在没有经过卞某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车辆开走并隐藏起来。为此,卞某将穆某起诉到灌云县法院,法院判决穆某返还该汽吊车给卞某。判决生效后,穆某并未履行法律义务,卞某因此向灌云县法院申请执行。灌云县法院根据卞某提供的线索,以及当地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卫星手机定位技术,发现穆某在丰顺县汤坑镇的某工地上使用该汽吊车进行施工。8月15日,丰顺县法院派出的4名干警配合灌云县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到达工地现场发现穆某正在使用该汽吊车施工。在说明来意之后,穆某仍然拒绝返还汽吊车,并弃车而走。随后,灌云县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扣押该车辆,并在丰顺县法院门口将该汽吊车返还给卞某,成功执结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