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破解“执行难”问题,丰顺法院创新三项举措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至4月,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60件,实际执结27件,实际执行率45%,同比增加15个百分点,执行标的到位金额同比增加8%。
(一)推行执行文书改革。针对以往执行案件制作较多内容相同或相近执行文书的情况,该院对执行文书进行改革,将需要采取或者可能需要采取的冻结、划拨银行存款、查封、扣押、变卖、拍卖财产等强制执行措施在执行裁定书中一并予以明确,并附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人员可即时根据执行裁定书采取执行措施,无需再经过院领导审批后重新制作执行裁定书,有效减少审批时间,大大提高执行效率。
(二)依法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根据省法院《执行法律适用疑难问题解答意见》规定:“申请执行人能够举证被执行人的配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被执行人的配偶又无法证明涉案债务为个人债务的,经审查后可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该院重新筛选未执结案件的被执行人的配偶财产情况,依法追加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
(三)加大罚金案件执行力度。对罚金案件实行分批集中立案,立案后,统一安排执行人员到监狱送达执行通知书,并积极做好被执行人主动缴交罚金的思想工作。同时,执行人员主动联系被执行人家属,加大做好被执行人家属思想工作力度,争取家属支持。今年1至4月,该院共执行罚金案件18件,实际执结5件,执行标的到位金额95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