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法院圆满完成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工作
工作动态 2013-07-11 00:00:00

来源: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为加强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方便群众识别人民法庭,树立人民法院亲民、便民良好形象,梅州法院于6月底圆满完成24个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工作。

  按照最高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今年年底前统一人民法庭标识工作的要求,梅州中院党组高度重视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工作,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指派专人负责,指导所辖梅县、兴宁、蕉岭、平远、大埔、五华、丰顺等7个基层法院进行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建设工作,为全部24个人民法庭建造完善门楣、名称标牌和路口指示牌,提前完成人民法庭统一标识的任务。

  新的人民法庭统一标识用色选择历史厚重感强的赭红色,实行统一规格、统一颜色、统一图案、统一字体,外观庄重、稳重、厚重,标识明显,达到了“见标识即知人民法庭”的效果。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后,为法庭向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创造了更加便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