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法院三个集体获广东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工作动态 2013-06-17 00:00:00

来源:梅州法院网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2012年度全省法院立功集体和立功个人,梅州中院民一庭、大埔法院执行局、丰顺法院丰良法庭等三个集体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梅州市中院民一庭: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主动积极办好案、快办案,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扎实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及时组织全庭干警学习新颁布法律,剖析典型、复杂案例,互相交流审判经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全庭干警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共筑反腐防线,杜绝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二是提高审判质效。面对收案激增,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审判工作压力增大的情况,全庭团结一致克服困难,发挥主观能动性,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全年共收案369件,审结366件,结案率99.19%。三是加大调解力度。坚持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实行分阶段递进式调解、联调联解模式,建立全程、全员调解工作机制,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全年共调解撤诉案件137件,调撤率达38.31%。四是科学能动司法。充分发挥指导基层业务职能,采取二审裁判指导、个案请示答复、评析发改情况、组织培训座谈等多项措施,着力提高基层法院审判质量和效率。五是加强调研宣传。结合审判实践认真开展调研案例和信息宣传工作,全年共报送论文2篇、案例13篇、信息27篇,《黄某楠诉陈某茂等12户人身损害赔偿案》入选《人民法院案例选》;《钟某粦诉梅县佛教灵光寺劳动合同纠纷案》被省法院推荐为指导性案例。

   大埔法院执行局:积极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不断强化执行工作,提高执行水平。全年受理执行案件274件,执结274件,执结率100%,实际执行率92.7%,执结标的到位率97.3%;和解结案146件,和解率达53.3%。一是带好执行队伍,落实执行保障。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理想信念教育,执行人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落实司法为民,着力办好每一宗案件。抽调人员充实执行队伍,增加执行人员出差补助,及时为执行人员排忧解难,调动执行人员工作积极性。加大执行经费投入,添置执行车辆、电脑、摄像机等设备,为执行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二是穷尽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主动联合房管、国土、银行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协助执行,形成部门信息互通、立体联动的执行工作格局。全年出动干警1000多人次,查询信息270多次,查封扣押财产28件150多万元。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在电视、网络上曝光其怠于履行义务的信息,邀请电视台拍摄执行全过程,震慑被执行人,促使其履行义务。三是借助执行外力,形成执行合力。积极争取司法救助基金,对生活特别困难且具备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实施救助。全年为12名申请执行人提供190多万元执行救助款项。加强与民政部门沟通联络,为符合条件的申请执行人提供每月最低生活保障。四是规范执行行为,讲究执行艺术。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前提下,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及时采取查封、冻结、拍卖等强制措施。讲究执行艺术,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因案、因时、因地做好被执行人思想工作,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丰顺法院丰良法庭: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全力做好案结事了工作,全年办结各类案件186件,其中审结民商事案件179件,调解撤诉156件,调撤率达87.2%,所审结的案件实现零申诉、零缠诉、零上访“三零”目标,无一案件超审限。一是抓好案件调解工作。注重把调解贯穿于民商事案件审判全过程,全力化解矛盾,力促案结事了。加强与辖区司法所、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联系,借助外力,提高案件调解率。二是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每月10日、20日均派出法官到大龙华、潘田两镇设立的巡回办案点办案,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方便群众诉讼。三是积极开展司法确认工作。对非诉讼调解组织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司法审查,对符合规定的赋予调解协议司法强制力,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法庭队伍建设。大力抓好司法作风建设,组织全庭学习正反面典型案例,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御各种诱惑,同时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审判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