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上午,丰顺法院完成了附城人民法庭的统一标识安装工作。自此,丰顺法院留隍、丰良、汤南和附城四个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安装工作全部完成,成为全市第一个完成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工作的基层法院。
图为留隍人民法庭安装标识现场。
由于历史的原因,全国法院的人民法庭外观形象特点各异,外观标识不规范。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和远距离识别,进一步规范人民法庭的标准化建设,树立人民法庭公正司法形象,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5月正式启动了人民法庭统一标识的设计工作,并于2012年3月印发了人民法庭统一标识设置规范和实施意见,要求全国法院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所有人民法庭统一标识的安装工作。人民法庭统一标识用色选择了历史厚重感强的赭红色,由人民法庭门楣、名称标牌、路口指示牌三部分组成,实行统一规格、统一颜色、统一图案、统一字体,注重体现“亲民、便民”主题,力求做到外观庄重、稳重、厚重,标识明显,以达到“见标识即知人民法庭”的效果。
图为汤南人民法庭。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人民法庭标识的实施意见》、《人民法庭统一标识设置规范》以及《广东法院统一人民法庭标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今年,丰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安装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指派专人负责,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提前做好标识安装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质量和规范,做到统一标准、统一采购、统一测量、统一安装。6月8日至6月10日上午,经过两天半的紧张施工,丰顺法院顺利完成了留隍、丰良、汤南和附城四个人民法庭的统一标识安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