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法院丰良法庭荣立全省法院集体二等功
工作动态 2013-05-27 00:00:00

 日前,省法院作出《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法院立功集体和立功个人的决定》,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等95个集体和陈海仪等90名个人记功,其中丰顺县人民法院丰良人民法庭由于近年来工作成绩突出,被省法院记2012年度全省法院集体二等功,这是我市法院唯一获省法院表彰的派出人民法庭。

    丰良法庭地处丰顺县北部山区的丰良镇,辖区范围包括丰良、建桥,潘田,龙岗和大龙华五镇,辖区人口约20万人。近年来,丰良法庭在法官人数少的不利情况下,全庭干警团结协作,上下一心,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2005年至2011年,该庭连续7年被梅州中院评为“全市法院民商事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被梅州中院评为全市人民法庭“三项承诺”竞赛活动先进集体,2011年被梅州中院记全市法院集体三等功,2012年9月时任该庭庭长吴铁辉被省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官”称号。

    2012年,丰良法庭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维护辖区五镇的和谐稳定为出发点,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全力做好案结事了工作,全年共办结各类案件186件,其中民商事案件179件,调解撤诉结案156件,调撤率87.2%,办结的全部案件实现零申诉、零缠诉、零上访,且无一超审限案件。该庭一是抓好案件的调解工作。注重把调解贯穿于每件民商事案件审判的全过程,全员参与调解,全力化解矛盾,力促案结事了,近五年来该庭的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均超过87%。二是落实司法便民措施。每月10日和20日该庭都会派出一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到大龙华、潘田两镇设立的巡回办案点进行办案,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方便群众诉讼,并加强与辖区五镇司法所、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联系,参与诉前化解矛盾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司法确认工作。为解决非诉讼调解因缺少司法强制执行力而导致调解后仍进入诉讼程序的问题,该庭积极开展司法确认工作,对经非诉讼调解组织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司法审查,对符合规定的赋予调解协议的司法强制力,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法庭队伍建设。庭长率先垂范,严格自律,坚持从严治庭,大力抓好司法作风建设,组织全庭干警学习反面典型案例,增强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御各种诱惑,同时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审判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