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梅州法院网
为进一步提升梅州两级法院民商事审判业务水平,准确适用新实施的《民事诉讼法》,梅州中院于4月9日至12日举办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班。梅州中院院长刘思彬、副院长王利珍出席了培训班开班仪式,全市法院200多名审判法官参加了培训。
刘思彬院长在开班仪式上强调,新《民事诉讼法》已于今年起实施,举办此次培训班旨在确保全市民商事法官更好地理解民诉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正确把握和适用修改后的民诉法具体规定,通过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讨,切实提高民商事审判的能力和水平,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刘院长还深刻剖析了当前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学员们抓住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努力提升自身业务素质,为梅州社会经济的科学与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王利珍副院长作了题为《以学习贯彻新民诉法为契机,努力提升民商事审判工作水平》的报告,对2012年度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回顾,对2013年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作了部署。
为确保培训质量,达到预期目的,培训班采取全封闭集中方式,邀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资深法官和嘉应学院法学院教授分别为培训班作《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的重点解读,以及民商事审判实践中重点难点问题等涉程序与实体内容的讲座,同时组织学员们进行讨论,提高学习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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