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币当股票骗村民6万元

作者:丰顺法院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03-14  浏览次数:2434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来源:2016-2-29 梅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卢燕燕 刘世汀) “原以为自己被骗的钱无法追回,小孩今年读大学的费用都将无着落了,现在能拿回这些钱心里真的很高兴,感谢丰顺法院的法官。”近日,一宗诈骗案的被害人郑某乃来到丰顺县法院刑庭办公室,将一面锦旗送到该院刑庭法官手中,感谢法官为其追回被骗部分款项。

事情还得从去年8月3日说起。当天,张某平、张某飞和李某龙等四人骑摩托车从兴宁市来到丰顺县建桥镇,使用几捆面额为1000元一张的秘鲁币,对当地村民郑某乃谎称是“外币股票”,可以以7元一股买入后再以10元一股转卖,从中赚取高额利润。郑某乃信以为真,共将66000元现金交给张某维等四人,张某维等四人拿到钱后对郑某乃称还差2000元,并给了10张秘鲁币让他到指定地点找“林老板妹夫”换2000元现金。然而,郑某乃始终没有见到所谓的“林老板妹夫”,返回原地后,张某维等四人也不见了踪影,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立即报了案。

张某维等四人得手后各分得16500元。而公安机关也很快将张某维、张某平和张某飞等三人抓获归案,李某龙则在逃。今年1月12日,丰顺法院立案受理了被告人张某维、张某平、张某飞涉嫌诈骗罪一案。该案主审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了解到被害人郑某乃被骗的这笔钱是准备给其小孩上大学的费用,这对于郑某乃一家来说是不小的数目。主审法官一方面缓解被害人郑某乃的情绪,另一方面多次联系张某维等三名被告人的家属,做被告人家属的思想工作,希望他们可以先代退诈骗款项,让被害人郑某乃一家尽快补偿损失。经过主审法官的努力,三名被告人的家属自愿代三名被告人退还相关款项共49500元给被害人郑某乃,后者也对三名被告人予以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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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鲁币常被

当诈骗工具

据了解,秘鲁币是秘鲁共和国货币的总称,其中新索尔为现行(2013年)流通货币。秘鲁币在中国境内不属于流通货币,银行也不予兑换,常被不法分子冒充其他外币实施诈骗。

骗子“偏爱”秘鲁币,有几方面原因:其一是价格低廉,1000元面值的每张仅需人民币几元钱;此外是这种钱很容易忽悠成美元、欧元等货币。(李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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