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顺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案件时,被执行人陈某(化名)迫于司法拘留的“威慑力”,当场还款20000元并与申请执行人薛某(化名)达成分期还款的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
2006年,开办铸钢厂的陈某拖欠开办耐火材料厂的薛某材料款、废铁款合计180000元。2018年,薛某又多次出借本金合计500000元给陈某,陈某于2018年11月出具《借条》载明其向薛某共借得人民币680000元,并约定了利息。后薛某经多次催收无果,遂于2022年6月起诉至丰顺法院。丰顺法院经审理后,于2022年7月依法判决被告陈某偿还原告薛某借款本金68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陈某仍迟迟未履行支付义务。2023年1月,薛某向丰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陈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陈某申报财产,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同时对陈某名下的财产进行线上查控,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微信、支付宝、证券等账户。因冻结的财产无法偿还债务,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经执行干警多次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于2023年3月达成和解协议,确定被执行人陈某欠申请执行人薛某1106840元及相关利息,并于 2023年12月30日前付清全部款项。
2024年9月12日,因陈某仍未按和解协议还款,薛某向丰顺法院申请对陈某采取强制措施。接到申请后,执行干警立即前往陈某的住所。在执行现场,执行干警耐心对其释法说理,劝说其主动还款,并明确告知陈某若再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支付义务,将立即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法律的震慑及执行干警的思想教育下,被执行人陈某终于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表示愿意分期偿还债务,并当场还款20000元。之后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再次达成和解协议,约定陈某于2024年10月份起每月支付5000元给薛某,直至全部款项付清为止。
接下来,丰顺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规避和抗拒执行行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快将“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