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主任贷款不还 法院强制扣划工资
新闻宣传 2014-10-13 00:00:00

来源:204-10-9 梅州日报

   本报讯 近日,丰顺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对未按调解协议履行分期还款义务的村委主任李某,每月强制划扣其工资2000元,直至借款还清为止。

2009年8月,李某因扩建猪舍向银行贷款5万元,还款期限届满后,李某只还了部分贷款,仍欠本金41185元。银行多次上门催收无果后,于2010年12月24日将李某起诉至丰顺法院,请求李某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51891元。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李某分期偿还债务。此后,李某却并未按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分期还款的义务。于是,该银行向丰顺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与李某进行沟通,但李某总是以无力偿还债务为由进行拖延,而这一拖便是三年。

今年8月,丰顺法院对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进行排查,发现李某如今已当上了村委主任,并承包了所在镇的公共卫生服务,每月都有固定收入,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于是,执行法官于9月18日赶到李某家,敦促其履行还款义务。李某当场偿还了2000元,并答应在月底再清偿3000元,但对于除此之外剩余的款项却表示再也无力偿还。经执行法官多次沟通无效后,丰顺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扣划李某工资卡上的每月工资款项2000元,直到全部债务清偿完毕。

(黄义涛 朱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