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14年8月24日 梅州日报
本报讯 丰顺县的罗某波因罗某华的两个儿子在自家经营的小卖部赊了100多元,找罗某华催还欠款被拒绝后,两个人发生争吵打斗,气急之下的罗某波将罗某华打伤,随后罗某波便开始将近8年逃亡生活,直至今年1月份才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近日,丰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波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案发后,罗某波因害怕承担法律责任,一直外逃打工。公安机关对其进行网上追逃,直至今年1月25日,公安机关才将罗某波抓获归案。
经办案法官调解,双方就民事部分达成调解协议,由罗某波家属一次性赔偿罗某华各项损失共计35800元,并得到了罗某华的谅解。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波使用暴力手段非法损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卢燕燕 蓝思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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