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14年1月5日 梅州日报
【警世录】
●谢碧娟
近日,丰顺县人民法院对该院近年来审结的90件故意伤害案件进行调研,发现将近七成的故意伤害案件系由于偶然性的口角纠纷引发的,并且造成被害人重伤以上的案件占四成。
酒后纠纷
34岁的张某华是一名建筑工人,2012年5月18日晚上22时许,张某华在自己的租房里喝酒。其间,张某华走到租房门口小便,恰好被路过的陈某浓看见。陈某浓是一名退休教师,看见这种不文明行为,立即出言谴责张某华。于是,张某华与陈某浓发生争执,张某华一气之下便用拳头去打陈某浓的脸部,被陈某浓用手挡开了,后张某华又继续追打陈某浓致其摔倒在地。待陈某浓站起来时,张某华又朝他的嘴角打去。随后,附近的村民闻讯赶来,制止了张某华并打电话报了警。经法医鉴定,陈某浓左手腕骨折、腰椎压缩性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
同年5月28日,张某华被丰顺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2年12月28日,丰顺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华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官析案:丰顺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庭长徐淑斌认为,酒精容易使人冲动甚至丧失理智,因此酒后的小纠纷可能引发各类犯罪,酿成悲剧。因此,徐庭长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广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真实的案例警示、教育人,同时,餐饮服务行业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倡导文明、健康的酒文化。
赌博纠纷
53岁的郑某亭是一名赌徒,经常在同村的曾某家参与赌博。2012年11月13日下午16时许,郑某武路过曾某家时,发现很多中老年人围在一起利用豆子和杯子以 “野摊”形式赌博,遂被吸引参赌。随后,众人让郑某武负责 “开盅”(即先用杯子盖住若干豆子,待参赌者下注后再打开杯子判断输赢)。随后,郑某亭来到现场,见郑某武在参赌者还未押注时就把杯子里的豆子开几颗出来,便对郑某武说:“我的赌博摊不允许别人未押钱就开始把杯子里的豆子开出来。”郑某武一听,当即与郑某亭发生争执。郑某亭走到郑某武面前,右手紧握拳头准备打他,郑某武在后退时摔倒,后郑某武拿起旁边的塑料凳准备反击,但是还未把凳子扔出去,他的左手食指就被郑某亭死死咬住,流了很多血,郑某武只好放下凳子用右手去捂左手。之后,郑某亭还用脚朝郑某武的胸部踢了两下。周围群众见状,赶紧把受伤的郑某武送到当地卫生院治疗。经鉴定,郑某武损伤程度为轻伤。同年11月26日,郑某亭被丰顺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发后,郑某亭与郑某武达成一致调解协议,郑某亭一次性补偿郑某武医疗费用等10000元。
2013年1月23日,丰顺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郑某亭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法官析案:赌博是一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近年来,因为赌博引发的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犯罪手法五花八门。徐淑斌庭长建议,一是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从源头上减少赌博现象的发生;二是丰富农村地区的文化娱乐生活,使人们远离赌博。三是加大对赌博犯罪的打击力度,建立长效机制。
相邻纠纷
丰顺县埔寨镇的张某和李某是邻居,两家仅隔一条过道。2011年下半年,李某擅自在过道上搭起了一个小建筑用来养鸡,严重阻碍到张某一家的通行。随后,张某多次要求李某拆除这个小建筑,但均被李某拒绝。张某只好将事情反映到当地镇政府,镇政府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以后,认为李某在公共通道上建起小建筑属违章行为,应当予以拆除。之后丰顺县综合执法大队于2011年11月4日将该违章建筑拆除完毕。次日上午,张某的妻子见拆掉的废砖仍然阻碍通行,遂找来几个工人清理废砖。李某的妻子看见后大为恼火,认为砖头是她家的,张某的妻子无权处理,于是上前理论。之后两名妇女因言语不和,互相厮打起来。张某和李某见状,叫上亲友,分别手持铁铲柄、水管等参与斗殴。一场打斗后,李某因为受伤而逃离现场。随后,张某和贺某一起到丰顺县公安局投案自首。经鉴定,李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同年12月14日,张某和贺某被丰顺县公安局逮捕。
2012年1月,在法院的主持下,被告人张某、贺某与被害人李某达成了一致的和解协议,由张某和贺某一次性赔偿李某各项费用共计33000元。2012年4月,丰顺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张某和贺某拘役五个月又十日。
法官析案:由于生活环境、受教育程度、性格等差异,每个人的自我认知以及情绪控制能力也有所区别。对此,徐淑斌建议:一是应当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二是应当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抑制社会不良文化的发展;三是应当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尽力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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