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调解一举三得
新闻宣传 2013-05-26 00:00:00

来源:2013年2月22日 南方法治报

梅州丰顺法院快速调解帮企业拿到货款为工人发工资

本报讯 记者 郑伊伊 通讯员 黄义涛 洪燕 日前,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某科技有限公司王老板终于拿到了日资企业惠州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2月4日前应付的2万元货款,再加上此前该公司支付的2.45万元,一共是4.45万元。王老板跟承办此案的法官邱洪蓝说:“有了这4万多元,工人的工资没问题了。”该案的成功调解既为企业拿到了可支付工人的工资,同时缓解了两家企业的僵局,也为双方今后的合作预留了空间,可谓一举三得。

岁末年初,正是各公司企业资金周转最紧张的时候,王老板经营的公司更是举步维艰,若生意伙伴惠州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迟迟不能归还所拖欠的21.5万的货款,王老板连发放工人工资都成问题。急于拿钱回家过年的工人们不但威胁要罢工,还每天在老板办公室门口蹲守。无奈之下,王老板于今年1月11日将生意伙伴诉至丰顺法院,请求法院帮其收回货款。法院受理了该案,邱洪蓝认真研究案情后认为,原、被告双方债权债务事实清楚,当务之急是如何用足、用好法律帮助原告尽快实现债权,因此他建议王老板提起对被告的诉讼保全申请。

1月16日早上6时多,邱法官与书记员赶往惠州,到被告所在的开户银行对其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当天下午,邱法官来到被告公司,见到了该公司的负责人并表明身份,由于该公司的负责人是日本人,不会讲中文,邱法官只能通过其翻译慢慢进行沟通,在沟通中了解到被告在当天下午给原告方汇了18000元的货款,而且在原告起诉后不久被告曾汇了6500元的货款,上述汇款情况在与原告核实后确认了其真实性。这一信息说明被告并没有恶意拖欠货款,双方有协商解决纠纷的余地,为此,邱法官决定做双方的调解工作。

最初,王老板的态度非常坚决,要求一次性还清欠款,被告则诚心恳求宽限时间。由于双方当事人目前都资金困难,邱法官让双方站到对方的角度考虑,各自退一步,寻找最佳解决方案。经沟通协调,双方同意分期还款的方案,但在分期付款的数额上双方一直僵持不下。法官再次做双方的协调工作,不断完善还款方案。直至当天晚上7时多,双方当事人对剩余的19万多元货款最终达成了还款协议:被告在2013年2月4日前应付还原告2万元,从2013年4月份开始分14个月还清所有款项。

●小知识

什么是诉讼保全?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作出判决前,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为了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以顺利执行,或为了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