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设置打卡返现活动后不兑现,消费者状告商家胜诉

发布时间:[2023-03-20]  浏览次数:1656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消费者按照商品链接宣传页中的打卡返现活动规则完成了打卡,但是商家却迟迟没有兑现,消费者于是将商家告上法院。最近,梅州市丰顺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1770元。
   2020年11月11日,家住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的徐女士在天猫某旗舰店购买了某悦读器plus纯平阅读学习机。在该套餐的宣传介绍中,标注有“0元享”“打卡210天,返还1780”“打卡返现,0元享购机”“每天坚持阅读250页-无间断打卡210天-返款1780元”等内容。该活动规则备注了打卡路径、阅读要求、奖金发放方式,如有疑问关注“某阅读官方”微信公众号和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所有,消费者打卡成功后会在规定时间内返款。
   之后,徐女士收货后在所购某阅读器上完成注册报名并参加活动,在完成连续打卡210天后仍坚持打卡,至2021年8月已成功连续打卡275天。2021年6月28日,徐女士通过网购平台咨询某旗舰店客服关于返现事宜,客服称完成打卡之后,官方会在一个月内审核发送通知。但是,徐女士一直没有收到通知短信,也无法联系上某旗舰店客服,为此,徐女士将深圳市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至丰顺法院, 请求被告退还自己实际支付的货款1770元。
   丰顺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与被告就买卖“【打卡210天0元抢】某悦读器PLUS纯平阅读学习机”在网购平台上达成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原告购买阅读器后,积极参加被告出售阅读器时所附的“0元学”的阅读打卡返现活动,现原告提交的证据足以证实其已按被告设定的返现打卡规则已完成了210天连续打卡,被告应依约向原告履行返现承诺,即向原告支付返现款项。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款项1770元。
   法官表示,现今网上购物行为已成为消费者的重要消费行为,具体到本案,打卡返现也是当下互联网购物时代商家营销的手段之一,通过网络形式阅读打卡返现活动应依法受到保护。“0元返现0元购机”表面上看不需支付费用,但却设置了严格的活动细则,商家理应兑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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