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2013年,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深入开展“两个年”活动,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较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市中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市法官协会被评为“全国先进社科组织”,兴宁法院荣立“集体一等功”,朱杭基、周展明、宋依梅、黄瑞彬等4人受到全国表彰,有31个先进集体和63名先进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近日,省法院发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13年度全省中级法院综合考核情况的通报》,市中院取得全省中级法院综合考核第二名、小组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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