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下午,我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大会,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我院党组书记、院长赖昌仁作动员讲话时要求,全院干警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部署上来,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县委第三督导组组长王文砌出席会议并作督导讲话。我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木生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徐春瑶对我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了具体部署。县委第三督导组全体成员、我院全体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部门、各人民法庭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赖昌仁院长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我们要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扎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一是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对法院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确保司法公正的有效途径,是践行司法为民的客观要求,是强化队伍管理的重要抓手。全院干警要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在办案过程中坚持群众立场、群众路线、群众感情,任何时候都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法院工作的第一标准。要引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强化群众立场和群众观点,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让全院干警把党的群众路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我院工作持续向前向好发展。二是要结合实际,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全院各部门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以敢于亮短揭丑的态度,认真查摆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使我院司法作风得到明显改进,让当事人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要发挥领导带头作用,组织召开一场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要坚持开门搞活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价,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律师等不同群体的意见和建议。要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规定,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三是要精心组织,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要按照方法步骤,突出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全院各部门要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证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要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审判执行工作、完成各自岗位工作职责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做好“自选动作”。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梅州日报、丰顺新闻等媒体和我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积极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氛围。
王文砌组长在督导讲话中强调,一是要准确把握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抓好总体要求、重点对象和重点任务。二是要认真组织实施教育实践活动,突出领导带头示范、问题导向、敞开大门搞活动、创新“自选动作”和上下联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三是要紧紧依靠院党组做好督导工作,认真履职尽责,加强自身建设。
会议还对我院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会后,县委督导组与我院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个别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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