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共9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68万元,主要是:公务车保有量共16辆。其中:新购置审判业务用车1辆27万元,全年运行费预算支出41万元,平均每辆2.56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23万元,接待84批次,1820人次,主要是按规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包括招待上级法院来人开庭及执行死刑、来人检查、考核发生的工作餐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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