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一庭副庭长余银芳
来源:梅州日报 2012-5-1
●本报记者 王宗强 通讯员 黄义涛 张孟棋
身披法袍,肩担道义。怀着对司法工作的热爱,1995年,他从企业考入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主要办理二审案件。17年来,他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用心诠释着司法为民的温馨。他告诉记者,作为一名法官,最大的愿望便是让当事人吵吵闹闹进来、和和气气出去。他,就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能手、今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余银芳。
余银芳办案数量多年名列全院前茅,是该院个人审判案件数量最高纪录的保持者。由于多年操劳,余银芳患上了心脏病、腰椎颈椎病和严重失眠等多种疾病,但身体的疼痛丝毫没有影响到他工作的效率,他所审理的案件,均在审限内审结,无一超审限,二审案件平均结案时间只有20多天,最快的只有2天,大大短于法定的3个月审理期限,结案率达100%。
在市中院,余银芳被同事们誉为“调解专家”。据介绍,从2002年市中院开展调解竞赛以来,他年年被评为 “全市法院调解能手”,2006年和2009年两次被省高院评为 “全省民商事审判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同事小涛告诉记者,余银芳的案件调解撤诉率多年超过70%,最高达76%,赢得了很多当事人、代理人的好评。在他的带领下,他所在办案组成员个个成为办案能手和调解能手。
余银芳告诉记者,10多年的工作经历,让他充分认识到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调解结案的好处,为此他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千方百计做好调解工作,并总结出调解成功的关键是 “三心”,即公心、诚心、耐心。
在梅城工作的罗先生在梅县畲江镇有一座老祖屋,由于场地限制,邻居在升建房子至二层的过程中,擅自将罗先生老祖屋的一处屋檐锯断,以便浇筑水泥柱。为此,罗先生将邻居告上法庭。虽然法庭判罗先生胜诉,并让邻居赔偿他50多元的损失,但罗先生要求对方恢复祖屋原貌的请求没有得到满足,为此罗先生将案件上诉至市中院。后市中院将案件发回重审。对重审结果,罗先生又不服,再次上诉至市中院。期间,罗先生与邻居的矛盾逐渐恶化,一度紧张至出现对方拿出杀猪刀的场面。余银芳接手案件仔细研判案情后认识到,虽然案件能结,但不能彻底解决双方的矛盾。为此,他耐心细致地反复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得两家人最终实现和解。
“我之所以肯接受调解,是被余庭长感动的”,记者日前专程找到当事人罗先生。他说,在市中院调解的时候,由于与邻居的矛盾深,两家人被分开在楼上楼下接受调解。“余庭长不顾自己身体有病,来回奔走了六次”,罗先生说,这一细节他至今难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余银芳的父母长年多病、妻子失业多年,儿子、儿媳没有正式工作,家庭困难不少。但他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最高院 “五个严禁”等廉政纪律,从不利用手中的审判权谋取私利。办案中,面对各种人情、关系,他始终牢记“公正”二字。他常说,当事人打官司从一审到二审,矛盾在不断加大,在审理案件中,取得当事人的信任是关键,而取得他们信任的基础就是要做到公平公正。
“公生明、廉生威”,余银芳从事法院工作17年,两次被省高院评为 “全省优秀法官”,两次被省高院记个人二等功。作为一名法官,余银芳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法律的尊严,更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上一篇:丰顺:和谐司法助力“乡丰民顺”
下一篇:为实现中国梦书写壮丽司法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