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高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过渡、招聘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关于重新核定全市法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配备数量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工作需要,为补充我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空缺,现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5名。一、招聘岗位及名额共招聘5名,其中院本部4名、留隍法庭1名,具体见《招聘岗位表、名额及职责》(附件1)。二、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

    司法公开

    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