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法院巧借宣传外力推动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
工作动态 2014-04-16 00:00:00

按照上级法院做好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宣传工作的要求,2013年12月以来,梅州两级法院与媒体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执行动态,挖掘典型案例,总结活动经验,创新宣传形式,借力媒体推动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深入开展,扩大了活动的社会影响。截至3月12日,全市法院在市级以上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刊发执行动态、案例、经验材料25篇次,共同推进执结涉民生案件142件,执结率达97%,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与媒体加强沟通联系,启动涉民生案件集中宣传活动。主动联系媒体,加强沟通协调,多次对活动任务目标、案件范围、阶段安排、执行措施等方面进行集中宣传,同时加大对活动启动初期成功执结案件的宣传力度,向全社会公开执行过程,公布执行款、救助款集中发放情况,营造强大执行声势,争取社会各界支持,确保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开好局、起好步。如1月中旬,先后在《南方日报》、《梅州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了梅县法院执结梅州某能源有限公司拖欠109名农民工89万元工资款的执行成效。

(二)加大对抗拒执行行为宣传力度,营造诚实守信社会环境。市中院在《梅州日报》、梅州电视台及时报道了实施被执行人“黑名单”情况,充分运用舆论手段对失信者形成高压态势。同时,对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并予以宣传曝光。如大埔法院在办理郭某艳申请执行余某旋、杨某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中,将杨某辉赖债情况在《梅州日报》、大埔电视台曝光,促使两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了判决义务。通过加大对抗拒执行行为的宣传力度,打消了被执行人“逃避执行”侥幸心理,一些“老赖”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自觉履行了判决义务。

(三)借力媒体传播快效果好特点,助力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对一些执行难度较大的案件,两级法院主动邀请媒体提前介入,借助媒体力量让更多的群众深入了解法院执行工作,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共同化解“执行难”问题。如梅江法院在执行梅州市某陶瓷有限公司拖欠281名工人工资案中,由于该公司的瓷砖难以整体拍卖,为尽快变现,梅江法院依照相关法律,对瓷块进行分拆,以零售散卖的方式变卖,为打通销售渠道,该院主动联络媒体,通过电视、报纸等平台多次连续发布销售信息,广大市民知悉后纷纷前往选购,瓷砖销售火爆,所得款项大增,为281名工人筹得81万元工资款。

(四)加强重点时段节点宣传力度,推动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深入开展。活动开展以来,两级法院坚持执行活动每周见成效,每周见报道,特别是认真做好春节前、全国、省、市“两会”期间执行活动成果的宣传报道,及时向全社会宣传执行成效。如在春节前集中执结了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申请执行人生活极端困难的案件后,两级法院先后6次集中宣传报道了涉及429名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情况,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15篇次。《系民心 保民生 解民忧——广东省梅州两级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掠影》稿件先后在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梅州日报》刊发,较好地展示了梅州法院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