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法官协会被评为“全国先进社科组织”
工作动态 2013-11-01 00:00:00

来源: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近年来,市法官协会始终坚持“广泛性、学术性、理论性、联谊性”宗旨,积极组织开展法学理论研究、审判实践调研、法院文化建设等活动,不断提升会员业务素养和司法能力,有效促进梅州法院整体工作科学全面发展。日前,在全国大中城市社科联第二十四次工作会议上,市法官协会被评为“全国先进社科组织”。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市法官协会副会长朱杭基被评为“全国社科工作先进工作者”,这是全市法院法官首次荣获全国社科工作先进个人。

   (一)积极开展审判实务研究,理论调研成果累累。2012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各类主题论文征集和研讨活动23场,收集论文239篇,在省级以上研讨会上获奖35篇(次),在全国研讨会上获奖7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制度改革与发展研究》、《关于梅州山区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竞合犯罪案件的调研》分获梅州市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类三等奖、论文类二等奖。承担了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欠发达地区法院队伍建设与改革的调研》,撰写了2万多字的调研报告。组织全市法院开展了51个重点课题调研活动,《关于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调研》被评为2012年广东省政法系统优秀调研论文。积极推荐会员理论文章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69篇,案例分析被最高法院、省法院采用22篇。

   (二)积极推动法院文化建设,营造浓厚文化氛围。密切配合梅州法院文化建设达标工程,动员会员创作作品、提供资料、参与活动等,深入推进客家特色法院文化基地建设,以文化内核引领法院工作持续科学发展。深入研究客家文化与法院文化的结合点,因地制宜,大力加强符合时代特征、符合法官需要、符合司法活动规律,融合客家“和睦忠孝、勤劳节俭、励志勤学、修身立业”等优良传统文化,具有浓郁客家特色的法院文化建设,切实把时代特色、客家特色文化融入到法院的文化建设中,把法院文化基地建设成为弘扬岭南文化、客家特色的文化基地和法官精神家园、知识加油站、压力减负驿站。

   (三)积极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协会活动形式丰富。2012年积极做好市法官协会换届会员大会,向省委组织部请示批准市中院刘思彬院长兼任会长,重新选聘11名顾问。完善协会调研宣传工作激励制度,推进协会工作发展。争取领导支持,重新制定《梅州法官》稿酬标准,提高刊物稿酬标准。抓好《梅州法官》刊物编印工作,不断提高刊物质量,增强刊物可读性。加强横向交流和协作,先后派人参加了全国大中城市社科联第23次工作会议、市检察学会换届选举大会,市检察学会年度理论研讨会,前往潮州、湛江、福建建宁、福建龙岩中院、安徽高院、河南高院等兄弟法院开展交流活动,联络感情,增进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