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10月10日至11日,全省法院经济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在梅州中院召开。省法院副院长王勇出席会议并讲话,梅州中院院长刘思彬出席会议并致辞。省法院刑二庭庭长黄建屏主持座谈会。省法院刑二庭庭领导、审判长,全省各中院分管刑事审判的院领导、刑庭庭长以及梅州市各基层法院刑庭庭长共51人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重点讨论了非法经营犯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有关法律适用问题。针对实践中普遍反映的非法经营犯罪定罪量刑标准不统一、兜底条款适用标准不明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缺乏量刑标准等问题,省法院刑二庭在认真开展调研完成调研报告的基础上,进行了成果转化,起草了《全省法院经济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讨论稿)》提交会议讨论。与会代表围绕《讨论稿》开展了深入的讨论,并形成共识。
省法院王勇副院长对全省法院进一步做好经济、职务、涉外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省法院黄建屏庭长通报了省法院刑二庭今年前三季度审理的二审案件发改情况,分析了案件发改的主要原因,要求各级法院要对照通报的案例认真检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差错再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