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案例审核上报机制。建立由研究室专人负责案例撰写、审委会专职委员负责审核把关、主管研究室院领导审批、研究室负责上报的工作机制。各业务部门撰写案例后先报送研究室进行修改,形成初稿后由审判经验丰富、法律理论深厚的审委会专职委员进行再修改,审核通过后由研究室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二)建立案例报送激励机制。将案例工作列入岗位责任制,明确业务部门法官每年至少报送案例分析1篇,研究室对案例报送采用情况进行每月通报。年终对超额完成或案例被采用的部门予以加分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部门予以扣分。对案例被市级以上单位采用的,对案例作者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三)加强案例素材选取挖掘。研究室安排一名文字功底较好、法律理论强、善于说理分析的人员专门负责案例撰写工作,除对各业务部门上报案例进行修改以外,主动到各业务部门寻找典型案例素材,与办案法官共同讨论案件,寻找案例争议点,法官的办案经验与研究室干部的文字写作能力形成优势互补,达到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