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这是我的撤诉申请书,交给你了!”在对一起相邻纠纷进行回访时,丰顺法院民事庭法官收到了原告刘某(化名)现场递交的撤诉申请书。一起相邻纠纷民事案件,法官组织四次调解,一次回访,终于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实现事心双解。
原告刘某和被告许某(化名)是丰顺县某小区的住户,双方互为邻居。两户人家有一公共连廊,但这作为连接的廊道却成为两户人家的“隔心墙”,也是这次纠纷的矛盾焦点所在。连廊长五米,是通往许某家的唯一通道。该连廊左侧与刘某家的窗户隔空平行,右侧则无任何遮挡。许某在连廊两侧加装了防盗网,在靠近家门口的连廊右侧加装了两米宽透明挡雨板。廊道遗留有许某装修时用到的蓝色电线及临时密码钥匙盒,其家门口还安装了监控摄像头。
原告刘某对被告许某上述加装行为十分不满,认为防盗网无预留逃生通道,挡雨板则影响房屋通风,许某门口安装的监控摄像头晚上亮灯更是影响了日常休息。因此,刘某起诉许某要求拆除挡雨板、防盗网、强光监控等,同时起诉小区物业公司要求其履行《物业管理公约》服务承诺。承办该案的法官在翻阅卷宗和梳理案情后,考虑到此案涉及邻里关系,结合被告许某在答辩意见中表现出的商量口吻,心里便坚定了调解的方向。
为更好了解案情、找准纠纷症结所在,2024年9月25日,法官在开庭前来到纠纷的现场进行查看,为调解打下基础。“法官,这些加装行为对我的居住造成了影响,你看看这个挡雨板……。”原告刘某在现场愤愤不平地向法官逐个指出被告许某的加装行为。在现场的许某解释临时密码盒和蓝色电线是装修时所用,愿意当场拆除,但否认其他加装行为会对刘某造成影响。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场面险些失控,第一次现场调解失败。
该案于2024年9月30日在丰顺法院开庭审理,原被告均到庭,法官在庭审时再次组织调解。因对小区物业公司的起诉与本案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且诉请无具体履行内容,调解主要围绕刘某、许某展开。庭审中,被告许某就原告刘某提出的连廊加装问题给出了解决方案,即更换掉强光监控摄像头、整改防盗网预留逃生口,同时解释道:“法官,我们一家人每天都要从这连廊出入,加装防盗网和挡雨板实在是出于安全考虑,希望可以不拆除。”原告刘某也同意防盗网整改方案,但仍坚持拆除全部挡雨板以恢复连廊公共区域原貌,并且要求赔偿此前因被告许某拒绝拆除导致其高血压住院的费用,否则拒绝调解。第二次调解仍失败。
庭审中,虽然原告刘某不愿意调解,但被告许某仍然在积极协商,因此,两次调解失败后,法官仍在庭后寻求调解方案。法官向被告许某指出自行加装公共连廊这一行为的不妥之处,随后就双方调解不下的挡雨板拆除问题给出解决方案,建议被告许某将固定挡雨板更换为拉帘式挡雨板,雨天放下,晴天收起,既不影响刘某家通风,也解决了雨天连廊湿滑问题。被告许某对于法官的建议拍手称好,马上表示可以更换,并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原告刘某的意见对防盗网和监控摄像头进行整改。
既然被告许某的调解意愿已十分明确,为切实有效化解纠纷,法官再次征询原告刘某是否愿意调解,但原告刘某仍不为所动,坚持要求被告许某赔偿未经同意加装连廊对其造成的损失。调解再次陷入僵局,但如果调解止步于此,一纸判决只会让紧张的邻里关系势同水火。没过几天,法官陆续收到了被告许某发来的视频,视频里连廊的挡雨板已从固定式更换成拉帘式,防盗网预留逃生窗口也按照原告刘某要求整改完成。法官立即将视频转发给了原告刘某,一鼓作气向其耐心劝解:“邻居一场,和气生财。许某加装行为确实不妥但事出有因,作为高层住户,连廊又是许某家出入唯一通道,每逢刮风下雨便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正是出于安全考虑许某才进行加装。你看看我发过去的视频,许某已经完成挡雨板、防盗网整改,你觉得这个调解方案如何?”在和原告刘某反复沟通后,刘某的态度有所缓和,也不再抵触调解。
双方开始讨论调解方案。针对监控摄像头亮灯影响休息一事,刘某提出在摄像头处加个挡板,并提供了挡板安装图片,许某当天便安排师傅照图改造。虽然师傅表示加装挡板会造成监控画面变成黑白,许某也毫不犹豫答应下。被告许某积极整改的态度逐渐打开了原告刘某的心结。刘某也表示要优先确保许某监控摄像头正常使用,对已整改的拉帘式挡雨板、防盗网不再持异议。
法官来到现场进行回访时,于是就出现了开头原告刘某现场提交撤诉申请书的那一幕。区别于第一次双方剑拔弩张的气氛,这一次大家都心平气和,对连廊整改结果都表示满意,并向法官表示感谢。原告现场递交了撤诉申请书,案件最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