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法院近日以抢劫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
本报讯 (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谢碧娟) 今年4月份,丰顺县有两名男子驾驶面包车偷狗,民警闻讯赶来抓捕,其中一人抗拒抓捕竟咬伤一名民警。近日,丰顺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新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介绍,今年4月8日,男子陈某新伙同一名绰号叫“大头”的男子,驾驶一辆银色面包车从普宁市来到丰顺县偷狗。“大头”负责开车,陈某新负责用自制铁线圈套狗并把狗拖进车内。两人偷得8条狗后又到了丰顺县建桥镇,有群众发现这辆面包车形迹可疑便报警。随后,建桥派出所的民警赶来拦截,陈某新和“大头”见状弃车逃跑。在抓捕过程中,陈某新用嘴咬伤民警张某伟的右手臂,后被当场抓获,“大头”则趁机逃脱。民警在这辆面包车上查获被偷的8条狗,其中2条被失主领回。经鉴定,受伤民警右上臂皮肤破损,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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