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抢劫未遂竟让受害人回家取钱 原地坐等收钱被擒
新闻宣传 2015-06-04 00:00:00

来源:2015-06-04 梅州日报

   梅州网讯 (记者李盛华通讯员谢碧娟 刘恩德)丰顺县刚满18周岁的男子胡某在抢劫两名女孩时,让其中一名女孩回去取钱,自己则和另一名女孩留在原地等候,最终被闻讯赶来的群众擒获送至派出所。近日,丰顺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宣判,以抢劫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00元。

丰顺法院还原了案发经过。今年2月1日凌晨,胡某在丰顺县丰发大道上闲逛,因为没钱吃饭,萌发了抢劫的念头。他正好遇到刚下班的女孩小红和小艳,遂上前喝止她们,让她们把钱交出来。因为害怕,小红和小艳就把钱包打开给胡某看,但里面只有5块钱。胡某又让小红把手机交出来,但小红的手机正好没电,胡某便把手机还给了小红。随后,小红提议自己先回去拿钱,让同伴小艳留下来当“人质”,胡某同意了,但是威胁小红不能去报警。小红回到自己工作的地方,喊来两名男同事帮忙。没想到胡某一直和小艳真的留在原地等候,小红的两名男同事当场将胡某擒获并扭送至当地派出所。

丰顺法院介绍,胡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但其既未劫取到财物,又未造成他人轻伤等后果,属抢劫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