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店前员工骗来戒指变卖
新闻宣传 2015-03-05 00:00:00

来源:2015-3-1 梅州日报

梅州网讯 为了还债,丰顺县某珠宝店的离职员工徐某斌想到了一出“妙计”。他先是假借购买之名从该珠宝店成功骗走两枚金戒指,随后又到别家珠宝店将两枚金戒指卖掉。近日,丰顺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判处徐某斌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徐某斌曾经在丰顺县某珠宝店当过店员,后因个人原因辞职。2013年11月,徐某斌向朋友借了一笔钱用于周转,后被朋友催债。2014年7月2日,徐某斌到曾经工作过的某珠宝店,向旧同事蔡某谎称想买金戒指作为生日礼物送给父亲,蔡某便拿出两枚款式较好的金戒指给徐某斌挑选,随后,徐某斌又说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喜欢哪个款式,想先拿回家给父亲挑选一下。由于是熟人,蔡某请示过经理后便同意让徐某斌在未付款的情况下拿走两枚金戒指。随后,徐某斌驾驶摩托车到了另一家珠宝店,将这两枚金戒指以5330元的价格变卖,并将卖得的钱用于还债。

2014年7月8日,某珠宝店经理到丰顺县公安局报案。同日,徐某斌被刑事拘留。经鉴定,被徐某斌骗走的两枚千足金戒指总价值为7835.3元。案发后,徐某斌已退清全部赃款,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谢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