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卢燕燕 李敏顺) 丰顺县男子何某民是典型的“瘾君子”,曾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和责令社区戒毒,复吸之后还引来“毒友”聚在他家中,把家变成了一个“毒窝”。近日,丰顺县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民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了解,何某民自2008年5月份开始接触毒品。2009年3月30日,其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5日,2009年4月4日至2012年4月3日被责令社区戒毒三年。然而,何某民仍然不思悔改。2013年年底,他又开始躲在自己家里吸食毒品,且复吸之后的需求量比以前更大。为了获取毒资,他甚至截留了大部分儿子在广州打工寄回来给80多岁奶奶的生活费。
何某民交代,他与吸毒人员廖某勇、廖某秋和刘某三人都是在今年年初打工时认识的。从今年8月10日开始,刘某便住在他家,每天与他一同在家里吸毒。而廖某勇、廖某秋这两人从8月12日起,毒瘾发作时便会到何某民家中“过把瘾”。他们认为,躲在何某民家中吸食毒品是最安全的,不会被发现。8月20日上午10时左右,正当何某民等四人在他家里做好吸毒准备工作时,派出所民警破门而入,当场将四人抓获。后来,丰顺法院对该案审理后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