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14年2月10日 梅州日报
本报讯 近日,丰顺县法院对一名多次犯案的“江洋大盗”作出一审宣判,判处被告吴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据了解,2000年和2004年,吴某曾分别因犯强奸罪和招摇撞骗罪被判刑,2007年又因犯抢劫罪获刑四年六个月。 去年6月至8月,刑满释放后的吴某不思悔改,多次窜至丰顺县作案,共盗得现金37000元,以及一辆价值32040元的汽车。
去年9月,丰顺县民警在福建省龙岩市一KTV内将吴某抓获。为逃避抓捕,吴某故意在民警面前抽搐假装患癫痫病,民警迅速将其送往医院诊治。后经梅州市人民医院鉴定,吴某并未患病。随后,吴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谢碧娟 蓝思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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