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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到法院打官司的群众不仅在乎“怎么判”,更关注“为什么这样判”,从而自我判断应该“怎么做”。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梅州丰顺法院逐步在刑事、商事案件推行裁判文书附录法律条文,让官司输赢明明白白。这一看似小小的改变,起到了良好的效果——该法院上诉案件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8.7%,一审服判息诉率97.8%,比全省平均值高近10个百分点。 ●南方日报记者 陈捷生 通讯员 黄义涛 徐略军 看完判决书改口不上诉 近日,丰顺法院判决了一宗被告人徐某入室盗窃没偷到钱却获刑十年半的刑事案件。 据了解,1992年8月出生的徐某著因犯盗窃罪,在2012年4月被丰顺县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今年2月8日晚11时许,刑满释放后不久的徐某著打麻将至深夜,又想通过盗窃他人财物来找点钱给自己翻本。当晚,他窜至该县汤坑镇气象路40号的一栋房子内,从该房二楼阳台爬入房内。他的声响吵醒了正在二楼一房间内睡觉的70多岁女屋主赖某清。 徐某著上前用一只手掐住赖某清的脖子,另一只手按住她的嘴巴,接着他还将赖某清的头撞向水泥地。这时,赖某清意识到家里进贼了,便大声呼喊,徐某著则用刀威胁她。与此同时,住在屋主赖某清家隔壁的亲人听到呼喊后及时赶到了案发现场,联手将徐某著控制住并移交给当地公安机关。事后经法医鉴定,赖某清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 徐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在拿到判决书后,他刚开始表示自己是盗窃,不是抢劫,处罚太重了,要上诉,但当他看完整份判决书后,还没等法官解释,就改口说不上诉了。法官询问缘由,徐某说:“你写的判决书我都看懂了,原本我还想问问你判我十年半依据的法条是什么,现在我看了最后一页附录的法律条文,我知道我触犯的不是盗窃罪的法律规定,而是因为我入室盗窃后暴力抗捕将屋主打成轻伤,变成了抢劫,而且还是入户抢劫。”徐某表示,自己服从判决,以后一定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法院“判决一案教育一片” 根据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格式要求,法院在裁判文书中引用相关法律时,一般写上某条某款即可。当事人若有需要,可以通过书籍、网络或咨询律师等途径获取具体内容,因此,当事人为此需要付出一定的精力和财力。判决书引用法律条文不够具体,也往往使得当事人对法官辛辛苦苦制作的判决书看得不明不白,甚至会出现因找错法律条文产生理解上的错误,从而对判决产生误解的情况。 截至目前,丰顺法院已对199件以判决方式结案的判决书附录法律条文,“相关法律条文”被附在了正文之后,将案件裁判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具体内容悉数列出。这一做法,在省内的基层法院并不多见。丰顺法院院长赖昌仁表示,这个类似“名词解释”的在裁判文书附录法律条文做法实施以后,不仅极大地方便当事人查看、学习和运用该法律条款,也能使当事人更加直观地理解裁判理由和法律依据,使每一个打官司的案件当事人不论输赢,都能够明明白白,从而促使当事人理性诉讼、服判息诉。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7月,该院上诉案件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8.7%,一审服判息诉率97.8%,比全省平均值高出近10个百分点。 有法学专家指出,判决书后附上法律条文,不仅方便当事人,更可成为最直接的普法教材,案子“怎样判”、“为什么这样判”,当事人及关注案件的其他人都能够一目了然,既能促使法官不断提高司法能力,也有利于当事人及社会各界进一步监督审判质量。法院宣判后,被告人及其家属收到的判决书不仅只是一个结果,因为法律的规范作用还包括预防和教育,依据清楚明确的判决书更可成为一份很好的普法教材,能起到“判决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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