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医生因醉驾获刑 面临“两证”被吊销
新闻宣传 2013-07-21 00:00:00

来源:2013年7月17日 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7月15日,广东省丰顺县埔寨镇的个体医生张某因为酒后驾车撞伤路人,被丰顺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丰顺法院向公安局及卫生局发出司法建议,张某将吞下驾驶执照以及医师执照被吊销的苦果。

    去年8月21日凌晨,被告人张某与朋友酒后驾驶轿车回家,途中车辆失控撞向路边的小食店以及三名路人。经鉴定,被告人张某的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达到168.3mg/100ml,三名路人的受伤程度为轻伤。丰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无视国家法律,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被告人张某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执照以及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将不予注册医师资格。医师注册后,受到刑事处罚的,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黄义涛  谢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