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丰顺县留隍镇上南村2名村民因为置换土地而产生纠纷,双方在村干部的调解过程中发生斗殴,村支书上前劝架被刀刺伤。近日,丰顺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伤人者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据了解,2012年7月15日,留隍镇上南村村民江×生因自家猪圈被邻居江×贵建房时占用而与其发生争吵,后在村委会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江×贵用一间老屋置换江×生的猪圈。次日,江×贵的外甥江×坤反悔,表示不愿意用老屋置换猪圈,因言语不合,江×生与江×坤发生斗殴,后被江×贵等人拉开。同年7月17日,上南村村委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江×坤上前去打江×生,他身上还掉出一把水果刀。江×生见状,立即捡起水果刀捅向江×坤。该村的几名村干部见状上前阻止,村支书江×象不慎被江×生用刀刺伤左手掌。(李盛华 谢碧娟 李敏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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