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父母起争执 亲兄弟同室操戈
新闻宣传 2013-05-27 00:00:00

来源:2013年5月22日 南方法治报

本报讯 近日,梅州市丰顺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亲兄弟因赡养老人问题发生斗殴的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陈敬某因将其大哥陈爱某打成重伤而被丰顺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提起公诉。

积怨爆发

弟弟将哥哥打成重伤

据了解,弟弟陈敬某与大哥陈爱某近年来常因为赡养父母的事情而争吵,渐生积怨。去年10月11日13时许,被告人陈敬某驾驶汽车回到位于丰顺县汤坑镇的老屋门前时,大哥陈爱某便拿着一把铁锤要抡向陈敬某的汽车,此时陈敬某赶紧上前用手推开铁锤。随后,大哥陈爱某转而用铁锤砸向弟弟陈敬某,导致陈敬某的鼻梁和眼角受伤。与此同时,弟弟陈敬某则从车内拿出一把砍刀砍向哥哥陈爱某,导致陈爱某的左手掌和头部被砍伤。

经法医鉴定,陈爱某系被锐器砍击左手掌裂伤并功能障碍,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伤残程度为八级;陈敬某系被钝器打击颜面部致皮肤裂创及挫擦伤、鼻骨骨折,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

民事赔偿

达成一致弟弟将承担刑责

案发后,大哥陈爱某被丰顺县公安局处于拘留9天和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而弟弟陈敬某则因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被刑事拘留。该案在法院开庭前,兄弟两人已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了一致的赔偿协议。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敬某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手段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并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之中,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兄弟俩在践踏法律的同时,也亵渎了亲情。

(徐略军 谢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