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货款到手 欠薪还给工人
新闻宣传 2013-05-26 00:00:00

来源:2013年1月31日 南方日报

4万货款到手 欠薪还给工人 
经调解日资企业20万元分期付清 

    南方日报讯 (记者/戎明昌 通讯员/黄义涛 洪燕)昨天,梅州市丰顺县某科技公司王老板拿到日资企业惠州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2万元货款,再加上此前该公司支付的2.45万元,一共有4.45万元到手。王老板激动地对承办此案的法官邱洪蓝说到:“有了这4万多元,工人的工资就没问题了。”

   岁末年初,正是企业资金周转最紧张的时候,王老板经营的公司更是举步维艰。若生意伙伴惠州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迟迟不能归还拖欠的21.5万货款,王老板连工人发工资都成问题,公司随时都会面临倒闭。急于拿钱回家过年的工人们不但威胁要罢工,更是每天在老板办公室门口蹲守。无奈之下,王老板于今年1月11日将生意伙伴诉至丰顺法院,请求法院帮其收回货款。法院受理该案后,邱洪蓝认为原、被告双方债权债务事实清楚,他当即建议王老板提起对被告的诉讼保全申请。

    1月16日早上6时多,天气异常寒冷,邱洪蓝与书记员驱车赶往惠州,几经周折找到被告公司所在地,顾不上吃午饭便赶到被告所在的开户银行对其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当天下午,邱洪蓝来到被告公司。该公司的负责人是日本人,不会讲中文,法官只能通过其翻译慢慢进行沟通,在沟通中了解到,被告在当天下午给原告方汇了18000元的货款,而且在原告起诉后不久,被告曾汇了6500元的货款,上述汇款在与原告核实后得到确认。法官做起双方的调解工作。

    最初,王老板态度非常坚决:“他们必须一次性还清欠款,否则我们无法给工人发放工资,工人就无法过个安乐的春节,如果工人为此闹事我可负不了这个责任。”被告恳求道:“不是我们不肯还钱,只是我们公司的环境你们也看到了,目前我们的经济确实很困难,无法拿出这么多钱,请你们再宽限一段时间好吗?”法官让双方各自退一步,寻找最佳解决方案。经沟通协调,双方同意分期还款,但在分期付款的数额上一直僵持不下。法官再次做双方的协调工作,直至当晚7时多,双方当事人对剩余的19万多元货款最终达成了还款协议:被告在2013年2月4日前应付还原告2万元,从2013年4月开始分14个月还清所有款项。